【專文】洪秀柱扯掉「蔣公的新衣」
文/陳師孟(前總統府秘書長、現任綠色逗陣理事長) 2016-09-06 11:10
就在大家還搞不清楚中國國民黨到底有哪些黨產的時候,發生了一件怪事:該黨主席洪秀柱公開表示,當年蔣介石下令運來台灣的故宮文物與黃金,也是黨產的一部份。依照她的歪理,這些物品移轉來台前老蔣已經自行宣布下野,所以他是以「中國國民黨總裁」的身份下達的命令,既然命令不是出自蔣總統而是出自蔣總裁,表示運來的東西不屬國家而屬政黨所有,也就因此變成今日的黨產。
這段話出自中國國民黨黨主席之口,真是讓人悲喜交加;悲的是我當年若不退出國民黨,今天說什麽也比洪女士更有資格當黨主席,喜的是國民黨竟然選出這種貨色承擔再起的大任,也真是氣數該盡。洪主席既無知又無恥:所以說無知,因為身為黨主席竟然昧於黨史,對老蔣下野與下令的時間都搞不清楚;所以謂無恥,則是老蔣都不敢明目張膽違逆的政黨分際,她卻視若無睹,還大吹大擂、自以為得計。
先看些歷史事實:蔣介石是在1949年1月21日在共軍節節進逼下自行引退,1950年3月1日復行視事,間隔一年多。這些日期很關鍵,因為不論故宮文物或黃金來台的日期,一加比對,就可以知道老蔣當時的身份究竟是總統還是總裁,也就可以確認洪秀柱對該黨黨史的認識及不及格。
先說故宮國寶,1948年11月10日行政院院長兼任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理事長的翁文灝召開理事會,眼見大勢已去,決議將故宮最精品、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文物、中央圖書館繕本書與外交部重要條約檔案,運到台灣。第一批772箱文物在12月26日抵台,隨後第二批3,502箱文物於1949年1月6日運到,第三批1,248箱文物則在2月抵達,最終計有5,522箱文物由中國運到台灣。隔年6月,日本歸還的105箱古物先後六批也運來臺灣。除第三批外,有超過四分之三 (77.4%) 的文物來台時,老蔣尚未引退或已經復出,身份乃是總統,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符合洪秀柱的觀察,在蔣總裁時期運來。
黃金運台的資料雖然較有爭議,但大致上也是同樣的狀況;我們依據的是吳興鏞所著《黃金往事》(2013)
一書,作者的父親是前國防部聯勤總部財務署少將署長吳嵩慶,正是實際執行運金任務的關鍵人物。該書將運台黃金分批計算:第一批是1948年12月4日由上海海運抵台的200.4萬兩,這批無疑是在老蔣下野之前運出,也是最大的一批。第二批是1949年2月7-9日由上海與南京空運來台的55.4萬兩,第三批是同年5月下旬上海陷共前海運扺台的19.2萬兩,第四批是在1949年8月直接由美國運台的19.8萬兩,屬美援的一部份,但吳嵩慶私下把其中5萬兩運回廣州,給李宗仁象徵性的一絲支援。最後一批則是1949年8月16日共軍逼近廈門時,聯勤署再奉蔣之命將其控管的剩餘軍費22萬兩黃金運台;但該年「央行運台保管黃金」裡又有61萬兩用在「大陸軍政費用」,應自運台黃金中扣除。另外還有一筆8.7萬兩的「總裁特支費」,也在此時送到人在草山的老蔣手中,這應是「國庫通黨庫」有明確記錄的第一筆,應該列入「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清查的對象,但這是題外話。
總計以上各批運台與離台黃金數,加減之後應是260萬兩。唯「維基百科」對運台黃金有兩筆額外記載,一是1949年1月1日由上海海運50萬兩來台、10萬兩到廈,二是同年10月將廈門僅剩的12.5萬兩運台,但這兩項未有任何佐證資料,在此存疑。
令人訝異的是,中國國民黨在2006年8月24日公布的黨產報告中,突如其來指稱國府當年運到台灣227萬兩黃金,之後該黨各高階主管屢次重複這個數字。若這個數字出自該黨黨史記錄,則一方面證明該黨有黨國不分的傾向,二方面也證明應該解密的不只是政府史料而已,更是黨史資料,獨裁政黨的透明化,是轉型正義重要的一環,這又是另一個題外話。
不過究竟有多少黃金運台不是重點,在此我們關心是運台日期。稍做回顧可知,若以總數260萬兩為準,則也是有超過四分之三 (77.0%) 的黃金是在老蔣下野之前就運抵台灣。洪秀柱可能又在心中暗喜,好險還有四分之一是在總裁任內運來的,沒有全錯。
但是問題是:老蔣為什麽不把全部文物與黃金都留待下野的一年之間運來台灣?依洪秀柱的邏輯,這樣豈不是更可以為國民黨鞏固統治台灣的基業?更奇怪的是,似乎老蔣非但不打算這麽做,而且處心積慮地想要在其下野之前,對黃金運台找到一個法律依據,避免其後以總裁的身份下命令;換句話說,洪主席與老蔣的想法正好背道而馳。
理由其實很簡單,因為老蔣深知如果自己只是一個政黨的總裁,根本無權下令搬運國庫黃金,否則竊國的罪行豈不太昭然若揭!?而那一票聽命取「金」的人,包括太子蔣經國、中央銀行總裁俞鴻鈞、與在台接應的台灣省主席陳誠及省財政廳長嚴家淦等人,則明顯是協助竊占國庫資金,豈不都是共犯?!老蔣不愧老奸巨滑、詭計多端,所以他在1949年1月10日下野前不到兩星期,秘密安排央行與軍方簽約,以「預支軍費」的名義,「合法」地把國庫存金撥交給財務署長吳嵩慶,就此黃金流向完全聽命於他一人的支配,這就是一般所稱的「黃金草約」。至於這個草約有無濫用職權圖利自己、是否符合施政的常理常情,已經顧不得了,反正有了這個草約作掩護,東西何時到手、他是不是總統,都已經無關緊要。就像一件若有若無的國王新衣穿在身上,別人就算不說漂亮,也不敢拆穿。
之後,當真正有權下令的李宗仁總統親自致函老蔣,要求將黃金再運回南京作為扺抗共軍的軍費,老蔣老神在在於回信中先強調:「前在職時,為使國家財富免於共產黨之劫持,曾下令將國庫所存金銀轉移安全地點,引退之後,未嘗再行與聞」,表示下令時還是在任的總統,下野後就沒有越權,用以自清;繼而裝瘋賣傻地說:「任何人亦不能無理干涉,妄支分文」,好像把李宗仁總統當作「路人甲」看待,又好像先講先贏,先前的命令不得變更、永遠有效,更好像拿黃金打老共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被老共拿走。蔣介石其實對「戰既無望、和亦不能」早已心知肚明,所以他的下野只是想找個替死鬼,全不顧惜國府猶在苦撐之際,把作為信心基礎的黃金準備席捲一空,搬來作自己東山再起的老本,卻讓接手者毫無化險為夷的機會,手段不可謂不狠。
不過話說回來,老蔣就算心狠手辣,表面工夫還是要顧,還是要把自己霸佔國庫黃金的行為合法化;先拿到了草約,才好把國庫黃金當成自己囊中之物。不料洪秀柱不但不知道幫著老蔣圓謊遮羞,避開總統變總裁這段尷尬場景,反而大聲嚷嚷東西是總裁下令運到台灣的,以為這樣可以把黃金國寶變黨產。老蔣絞盡腦汁編織的國王新衣,她自己看不見也就罷了,卻偏要硬抝國王光屁股更有看頭。我可以想像,老蔣地下有知,對洪主席絕對難以原諒,說不定還會悄悄對本文按個「讚」。
洪秀柱一心以為前幾任的黨主席都疏忽掉的「好糠」,只有她發現,而事實卻是她連政黨與政府之間應有的分際都毫無警覺。阿輝伯、戰哥哥、
阿雄、阿九、阿倫,你們看得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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