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日 星期五

中國“法治”乃何物



(Ajin 開口)
香港鬧大了,於是搬出佔中違法,妨礙交通,影響民眾生活,違反基本法,反正一切鳥罪名全都拿出「法治」來當做標準。
曾幾何時,中華國們講真法治了?
俺告訴你,中華國確實有中華特色的法治,所以不能說他們沒有。反正要寫出法治兩個字是很簡單的。中華特色的法治是:
- 法僅是用來懲治你們這些大呆民眾,根本不干係黨官高幹啦。
- 聽我的,就是守法,乖寶寶,好國民。
- 質詢我的,與我唱反調的,抗議我的,就是違法,
- 提倡民主,民權的,就是違法,就是社會敗類,貪贓枉法的壞傢伙。
這個標準,無論是大清,或更早大明,或孫文革命後的中華國,或蔣介石,或軍閥時期的任何一區,毛澤東的中華國,俺拍胸膛保證,這個特色一直是連貫這些中華政權的最大共同處。


中國“法治”乃何物
齊之豐 25.09.2014 18:54
華盛頓—
如今,“法治”在中國又成為口號。與這一口號配套的口號包括“依法治國。”
中國共產黨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925發表文章,題目是“法治中國  國泰民安(共和國輝煌65年)。”
對這種“輝煌65年,輝煌60年”的宣傳,中共黨內先前也有許多人提出批評和抱怨,認為這種宣傳是違反基本的事實,因為中共統治中國大陸的65歷史上曾經有過延續三年、餓死人幾千萬的人造大饑荒(1959-1962),還有中共所說的“十年浩劫”,即從1966年延續到1976年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文革”不但讓千百萬中國普通百姓吃盡苦頭,也讓當時的中共第二號人物、國家主席劉少奇、原中國兩個國防部長(彭德懷、林彪)死於非命。
批評者認為,“輝煌65年,輝煌60年”之類的宣傳,不但反事實,反算術,甚至是反人類,因為這宣傳顯然是把災難也算為輝煌。
以習近平為首的中共當局近幾個月來大力宣揚“法治,”並宣佈“法治”將成為中共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主題。中共的這一宣傳運動招引到來自中外的各種評論。
英國《金融時報》922發表XRG諮詢公司合夥人阿拉斯泰爾•坎貝爾和該公司共同創始人約翰•霍夫曼的文章,對中共當局所說的“法治”進行了分析解說:
“首先,中共所宣揚的法治跟《大憲章》、一人一票、權力劃分、司法獨立、權力制衡、執政黨與政府必須服從法律等觀念無關。在中國的上下文中,目前的法治宣傳運動只是一個政治工具,中共可以用來保障其自己的生存和至高無上的地位。”
坎貝爾和霍夫曼在文章中所提到的《大憲章》(Magna Carta)是指英國在13世紀的一份法律檔,那份檔規定英國國王權力必須受法律限制,統治者要尊重法律程式,統治者不得任意剝奪被統治者的自由、財產和生命。《大憲章》被認為是創立現代法治民主的最重要的文獻。
關於中共目前正在宣傳的“法治,”中國工人權利活動家嚴元章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的時候表示,在當今中國,“法治”、“依法治國”顯然是做不到的,因為中國的法律缺乏公信力。他說:
“法,我認為他是一種形式。法的背後是信,是信譽。如果制定法律的人監守自盜,違反法律,還有大量的處理法律問題時發生的大量的不公平,那麼必然會降低法律的可信度。”
嚴元章認為,當今中國的法律或法治的根本的問題是統治者言而無信,導致法律和法治無法令人相信。他舉例說:
“十多年來,說是要擴大內需,讓老百姓的日子過得更好,說是要公佈官員財產(以杜絕貪污腐敗)。這些東西都是老百姓期盼的東西,你就是遲遲拿不出來,卻口口聲聲說要依法治國。誰相信呢?”
中國國內外的許多批評者指出,中共當局雖然對官員公示財產的立法遲遲不採取行動,但卻迅速採取行動,將那些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人抓起來判刑。被抓捕判刑的人包括著名公民權利活動家許志永博士。
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在925發表的宣揚中國法治的署名文章說:
“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努力讓人民群眾從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成為(中國)司法機關孜孜以求的莊嚴目標;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國家治理的一切活動都將併入法治的軌道運行,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成為所有社會成員必備的素質。”
現在觀察家們還不清楚,《人民日報》是否在婉轉地批評或抨擊中國的司法機關過去和現在無視公平正義,中國的國家治理的一切活動至今都在法治的軌道之外運行。



1 則留言:


  1. 這裡另有一篇是背書俺烏鴉嘴所說的。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8482

    中国不会复制西方式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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