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 星期二

既無母國何來統獨?




既無母國何來統獨?                / 田台仁

自舊金山和約簽訂以來,台澎之管轄與未定位領土之歸屬,無法透過台澎自行舉辦公投解決。換句話說,台澎之問題根本不能類比蘇格蘭與魁北克。既無母國何來統獨?

統獨公投是最近的熱新聞。香港可以統獨公投決定香港前途,四川、圖博、新疆、內蒙、甚至福建 - - - 都可以搞統獨公投,然而,對台澎卻完全不適用。

台澎目前的問題除了領土歸屬之外,最大的弊病在於統治當局的名實不符。維持目前台澎現狀的唯一法源就是美國的台灣關係法。該法開宗明義把「中華民國」用「台灣統治當局」取代,而且權限僅涵蓋台澎,不包括金馬。因此,中華民國現有主權所及的領土只存金門馬祖等附屬島嶼。唯此地區真正有統獨議題,也才存在可用公投決定統獨歸屬的空間。

對台澎而言,公投的機制是要謀求落實直接民權,實踐創制與複決與修補民主失能為目的,而不是為了決定統獨之工具。與其花時間高舉台澎統獨公投,不如努力改善增進兩岸關係,盡全力推動金馬統獨公投。




1 則留言:

  1. 體制內公投(循中華民國法律,2300萬人裏的公民投票),結果須經其母國中共同意。 體制外公投(依國際法,1800萬左右的台澎住民裏的公民投票),投出的結果與中國無關,才會得到聯合國的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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