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時代」極可能爆發社會運動
中國兩極化導致普遍的社會不滿,從而將嚴重削弱政治合法性的基礎。(湯森路透)
北京東南部一棟公寓樓的居民只得到了48個小時進行撤離,他們成群地走向地方政府辦公樓,要求得到房租的賠償。
研究社會轉型的學者有一個普遍共識,即一個社會在向現代化變遷過程中,當公民的權利意識被激化,相對剝奪感加強,這個時候,以集體行動為主要形式的社會運動乃至社會抗爭將會出現。
10月,中共十九大宣稱中國進入「新時代」,並明確新時代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然而,僅僅一月後,北京發生的兩起事件——以清理群租房等違建房屋為重點的大規模驅趕外來人口和紅黃藍幼稚園被指控虐童——所激起的輿論反響與抗議活動,或將拉開中國社會運動的序幕或前奏。
社會運動和社會抗爭在中國並不陌生。中國在100年前進入近代化後,社會運動不斷出現,著名的有五四運動、共產黨的土地革命、文革和「六四」等。
1989年「六四」後,隨著改革的深化,中國發生了一波又一波以維權和揭示真相為主要特徵的群體事件。這些群體事件的主角一般是下崗工人和失地農民或其他的弱勢群體,抗爭的目的是維護和爭取自己的經濟權益,還原事情的真相和本質。到本世紀第一個10年的後期,始有律師介入社會抗爭。
但2008年北京奧運以來,特別是18大以後隨著官方對新公民運動的打壓、「709」律師群體的抓捕,社會抗爭進入低潮,以往此起彼伏的群體事件呈遞減趨勢。
1989年後,雖然群體事件和維權抗爭不斷,但始終沒有發展成全國性的社會運動,抗爭局限在局部和地方,特別是基層。發生於上世紀90年代末的法輪功圍攻中南海事件,以及前兩年老兵群體為優撫安置問題進京上訪或許是兩個例外,它們波及全國,有主張有組織,但是它們的目標還是爭取宗教或經濟權利(法輪功後來涉及政治權利),也未獲社會主流人群特別是知識分子和中產階級的關注與支持。
另一些事件,如汶川學校倒塌、溫州動車事故、天津火災、三鹿奶粉事件、幼稚園襲擊、鄧玉嬌事件等,雖說在輿論上引起全國網民關注,民情洶湧,但這些事件都聚焦於特定的人群。
與之前發生的這些事件不同的是,北京新近出現的這兩起事件,特別是大規模清理強拆外地民工集中居住的棚戶區、公寓樓、工廠等郊外地帶,從性質上看更嚴重。
首先,這是發生在北京的有組織的政府行為,儘管它肇始於「11.18」大興大火,有一定偶然性,但清理外來人口,把人口控制在一定規模則是北京市政府的人口治理目標。以前有些事件也是由政府的不當行為引起的,但少有像北京一樣,是由這個城市的最高行政機構部署,而首都的特殊地位又會進一步放大其效應。
其次,尤為惡劣的是,為給政府清理行為賦予合法性,一些地方將被清理對象的外來人口,冠之以「低端人口」,這就給社會一種印象,政府從身份上公然歧視「外來人」,從而使人聯想到「種族主義」,這是它導致輿論嘩然的一個重要原因。
第三,有鑒於此,在遭受輿論討伐後,北京並沒有作出讓步,停止強拆行為,而以往的政府行為事件,在輿論壓力下,至少表面上要讓步。至於紅黃藍幼稚園老師的虐童事件,教育當局也負有監管不力之責任,特別是警方的調查說明,讓輿論更加不滿。
那麼,它們跟社會運動有何聯繫?
簡單地說,這是中國將發生大的全國性社會運動的先聲。
從社會運動的特徵和標準來看,北京大規模驅趕外來人口和紅黃藍幼稚園虐童事件所激起的輿論反響似乎並不完全符合。可假如不刻板地理解社會運動,這次輿論反響包含著社會運動的一些基本要件。
第一,它具備一定的組織元素,向當局提出了明確的基於憲法的公民基本人權等政治權利。組織性是社會運動的主要特點之一。此次輿論風波的自發特點很明顯,沒有一個明確的組織領導機構。但這並不等於它就沒有一定的組織性。
隨後,部分勞工界人士也發出公開呼籲,要求停止驅趕外來人口。不僅如此,公開信還向中共最高當局提出了群體的政治訴求,要求改變北京市政府對外來人口的歧視和做法,改善外來人口的福利和處境,其價值目標直指包含牽移自由在內的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人權等政治權利。
第二,北京發生的這兩起事件不僅得罪了政府口中的「低端人群」和中產階級以及知識分子,而且使得持不同政治觀點的左右兩派共同把矛頭對準官方,這在以往的事件中也是少見的。鑒於中國社會的高度分化,在過去的公共事件中,事件本身會引發輿論分化,左右兩派會出現對事件的不同解讀,並針鋒相對,很少「槍口」一致對準官方,但這次左派也難得和右派一起,把批評的矛頭對著政府。
此乃因為,左派的群眾基礎是官方語境下的「低端人口」,政府驅趕低端人口的做法讓左派意識到,如果在這種錯誤行徑面前不替勞工大眾發聲,去批評政府,將會危及自己的聲譽。這樣,不同階層和左右兩派共同發聲,實際起到了一個喚醒大眾階級意識的作用,為社會運動進行了潛在的動員。
任何一個成功的抗議活動包含動員網路、政治機會結構、抗議台本、集體行動框架等要素。雖然此次輿論批判未能阻止北京市政府驅趕外來人口的做法,沒有社會運動的外在形式,但正如上面分析的,它確實包含著社會運動的一些實質內容和元素,可以看作中國進入「新時代」後的社會運動雛形。
鑒於「新時代」的政治高壓和暴力執法比過去嚴重,「新時代」如要發生社會運動和社會抗爭,其初始誘因很可能是政府的政策失誤和暴力執法引起,然後在輿論的鼓動下形成。北京朝陽和大興兩地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爆發的外來人口抗議活動,就初步表明了這點。
就社會運動而言,中共宣布進入「新時代」,是要在全面強化黨的一元化領導和加強對社會的暴力管控以及部分滿足民眾的福利需求的前提下,削弱社會運動和社會抗爭的社會基礎,短期來看,由於國家打壓民間社會的加劇,可能確實會達到這種效果,中國的社會抗爭和社會運動會走入低潮。
但長期而言,這樣做不但不能壓制社會運動,反而會隨著大眾政治意識的強化和國家控制能力的走弱激發大眾的抗爭意識和行動。正如研究社會轉型的中國學者、上海交通大學教授謝岳指出的,現實中的社會抗爭和社會運動同國家功能的轉換以及國家能力建設的高下有著密切關係。
當國家選擇性地發展以徵稅為主的抽取能力與以暴力控制為主的強制能力,而忽視分配能力、規範能力與對大眾的保護能力的發展,這種不均衡的國家能力建設往往帶來廣泛的社會抗議。在此基礎上,經濟增長不僅不會帶來社會的普遍繁榮與發展,而是制度性地製造經濟與社會不平等,社會不平等導致社會的兩極化,兩極化導致普遍的社會不滿和社會怨恨,從而將嚴重削弱政治合法性的基礎。
還應看到,互聯網特別是自媒體時代會改變社會運動的某些形式。因此,不論官方基於何種目的,若迷信暴力,以國家強制力驅趕外來人口,對付其公民,這是在為「新時代」製造大量的「低端」反對力量,在政府的暴力壓迫下,一旦社會學和權利意義上的弱勢群體(不僅包括通常所說的勞工階層,也包括部分中產階層)被激發起了階級意識,他們將奠定大規模社會運動和社會抗戰的階級基礎,並有可能湧現組織者和領導者,從這個意義說,「新時代」極可能會爆發社會運動。
※作者鄧聿文為中國獨立學者/自由寫作者/時政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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