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 星期三

他用流血的作工經驗說服你,為何反修勞基法



在鍵盤上爭勞權的都是沒出過社會的覺青?他用流血的作工經驗說服你,為何反修勞基法
Posted on 2017/11/27
【為什麼要挑選這篇文章】
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曾在專訪中批評年輕人,「政治改革不能停留在文字與鍵盤」,另外勞團也常被批評「不是真正的勞工」,姑且不論這樣的論點是否恰當,但曾參與 318 運動的本文作者,從自己實際工作經驗出發現身說法,強調勞工在辛苦工作之餘,寶貴休息的時間不應該再被剝奪。
(責任編輯:何宇軒)
文/ 吳濬彥
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說:『要年輕世代對這個族群多一點深刻的調查與理解,不要停留文字與鍵盤,要親身與社會基層有所接觸了解再來做政治決定。』我二十九歲,應該還算年輕世代,我不僅做過餐飲吧檯及導遊,我更十分樂意分享我二十一歲那年退伍之後進入製造業工廠做木工數年我所看到的以及我的政治決定。
在工廠工作,「沒受傷反而奇怪」
炎熱的夏天季節,在鐵皮屋工廠裡面勞動,2000ml 大罐的礦泉水一天得喝掉四、五罐,因為我的衣服隨時脫下來可以雙手一擰擰出一碗公的汗水;「泡」在布鞋裡的雙腳經常得抹皮膚病的藥,因為從衣服到牛仔褲到整雙鞋底都是濕透的狀態,若想穿通風的鞋子不穿布鞋,腳若踢到工廠裡的器具或尖銳的工具,那一不小心受傷後果通常都十分嚴重。在夏天受傷 ok 繃幾乎貼不住會被汗洗掉,而在冬天裡受傷最怕去洗手,因為冬天的水塔特別冷,刺骨的冷水碰到傷口真的生不如死。

為了更快的生產速度,在求快的過程裡偶爾會操作工具不慎譬如電鑽鑽到手而皮開肉綻,或是槌頭敲到手指瘀血積在指甲內肉,而被一些尖銳物品割傷幾乎是天天會發生的事情,若一陣子都沒有受傷反而覺得奇怪。忙碌完一整天之後回家打開蓮蓬頭洗澡,熱水從頭頂流下順著身體滑過每一寸肌膚 一,二,三 - - - 十六、十七,水流到哪裡新舊傷口就一起反應,洗完就能夠解脫。如果你那陣子經常加班,有時早上睜開眼睛得先讓身體「暖機」再爬起床,因為大量的重複動作會對筋骨肌肉造成一定損傷,你必須先讓身體習慣了那樣的疼痛再緩緩起身,否則突然爬起會痛不欲生。
休假不用工作,傷口才有機會結痂
如果你問我連日上班累積幾天的傷口可以休息,那絕對是工作五天之後期待六日可以休生養息,一直勞動就要經常洗手,洗手傷口就很難好,而 休假的時候因為不用勞動就不用一直洗手,傷口可以有兩天的時間結痂 ,下一週的新傷?下一週再說。
何佩珊說:「他們(老闆)是自我剝削,也剝削其他人,但這是大家一起打拼,大家做伙打拼的經濟型態,一起辛苦煎熬,一起成就事業,裡面培養出有點像家族型態的夥伴關係。」。這句話只對了前面兩句,就是自我剝削與剝削其他人。他們說著怎麼跟著勞工互相剝削、自我剝削,但政府跟老闆不敢講的事情是這個「成就事業」到底怎麼分享給「家族夥伴」們,關於這部分他們始終不提。
製造業的青年勞工一個月兩萬多三萬塊的本薪,靠著常態性加班一個月到四萬多五萬塊或許比起許多產業多一些。工廠通常為了避免淡季時閒置的勞工太多,也因為熟手的動作快訓練新人要成本,所以老闆通常不願意再多請人,會傾向用熟手勞工加班來完成訂單。
淡季就沒事?雜事做不完
許多工廠在淡季沒單的時候朝八晚五的勞工準時五點打卡下班,即使在一個不對勞工做新技術提升教育的工廠裡也不會是無所事事,總是能打磨工具或是清理廠房。而當工廠接到大單的時候,所有勞工原本早上八點上班到下午五點下班,再連著加班到晚上八、九點,偶爾休息日也出勤配合著加班,等到「瘋狂勞動的趕單地獄週期」結束,確實當月薪資衝高,但身上不是增列痼疾,就是增貼消炎鎮痛的藥膏。
有人覺得有加班才有錢賺,那是因為在本薪不高的情況下,若真的想存錢不可能不配合公司要求加班,但這是錯把低本薪的問題用配合常態性加班來解決家庭生計,低本薪的問題應該由提高本薪解決不是倚靠加班解決。勞工的休息權必須由嚴謹的政策保護,不能設計離譜上限再推說真的發生這樣的排班也只是偶爾才會發生的極端狀況。法律開什麼路什麼門,就會有人走到那。
彈性的排班方式,只是用生命換業績
排班的彈性做給了工廠,但勞工得到的只有用生命去換來的幾個月衝高的漂亮數字,在瘋狂勞動結束的當月薪資或許能衝高衝到像在領年終,但終年看下來當月衝高也是補貼去淡季時不需要加班的低本薪。這是不正常的,卻是台灣的常態,政府有絕對的責任與義務替勞工的生命把關,國家應該出面規範最低的勞動條件,但民進黨政府在這次修法顯然背棄了勞工。
有人說,勞工當然可以拒絕加班,權益要靠勞工自己爭取,應該要交給工會交給勞資協議。但在小小一間工廠裡只有幾個同事,你不加班就等著被排擠老闆也會不爽,配合度低的就準備捲鋪蓋走路,而台灣到處都是這種「家族夥伴」的中小企業。而且,即便是同樣的產業還生產同樣規格的產品,在不同工廠就有不同文化與技術跟工具,也絕對不是被動等著勞工自己檢舉,或是倡議勞工不爽不要做,換頭路這麼簡單。
身為一個待過製造業與幾個不同產業的勞動者,我提我自己的勞動親身經歷,就是要跟這些官員說:我認為,任何產業可以連上十幾天班的這種勞動狀況不應該被允許,我反對以彈性為名將單月工時上調 54 小時、三個月加總時數 138 小時,我最無法接受的,就是在台灣有任何一個產業可以經過協商之後間隔休息八小時就「玩命」上工,會想出這種拿勞工拼命去當拚經濟的修法,才真的是離地天上飄的右傾幼稚病發作,祝福你們長命百歲功德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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