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修法禁止教官進入校園
2016年04月09日00:00
作者:徐偉群(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政大野火陣線等四個學生社團在教育部前訴求教官退出校園。此事的導火線是日前政大教官撕毀海報事件。上一波教官退出校園運動是在20年前。它的結果是在釋字450號宣告「強制」大學設置軍訓教官違憲之後,大學法修法,在法律上廢除軍訓室和軍訓教官在大學的法源。而在陳水扁時期則推動教官退除軍職,遇缺不補的政策。
不過,這種消極修法的方式,實際上是讓教官所代表的校園控制「遁入大學自治」。意思是,大學法雖然廢除教官在校的法律根據,但是各大學卻以大學自治之名,自動讓教官留在校園,而教育部名義上雖然撤除了軍訓處,實際上則是把軍訓系統移入「學生事務司」。果然,等到國民黨再次執政,就連原來的遇缺不補,自然退出校園,也再次反轉,繼續留在校園。
所以,在這二十年來,我們的大學依然有教官在進行言論思想的監控,雖然平常很隱蔽。教官由於其訓練背景,本能上效忠的對象仍然是黨國體制與威權統治,在需要的時候,隨時以生活輔導的名義出面,對抵觸黨國體制與威權統治的言論進行清理工作。更重要的是,教官在校園也是代理「大學治理機關」本身在校園維持黨國思想和威權統治。換言之,「遁入大學自治」的結果,不僅僅是讓軍事系統繼續得以監控校園,也是讓長期受到黨國控制,已經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大學治理機關,繼續讓大學不能成為真正的大學。
大學自治的核心就是「自由精神」、「思想自由」與「言論自由」。這二十年來,教官留在校園的經驗正好告訴我們,僅僅是消極地廢除法源,並不足以確保言論自由和大學的自由精神,反而讓威權體制更不容易離開校園。而昨日,教育部官員在現場回應學生時,說的也正是「大學自治」。
非常清楚的是,教育部與大學治理機關以「大學自治」為名,為軍訓教官留在校園提出各種辯護,都不是真心在維護大學自治與大學精神,而是一種失職。這個失職,使得日常的校園言論監控制度,早已讓學生習於言論自我審查,民主、人權、自由的觀念不易在校園生根,反而成為所謂的「異議」。這些現象,在私立學校尤其嚴重。
更進一步的說,我們應該要求的,不僅是教官退出大學,更應該全面退出校園。因為比大學情況更糟的是,我們的《高級中等教育法》明訂中學應設置軍訓教官,讓我們的年輕人從小就習慣這種違反教育本旨的監控制度。也因此,而有振聲高中等粗暴事件。
教官退出校園和各種轉型正義的課題一樣,必須透過積極性的立法來去除威權體制的殘餘。國會應該修改《大學法》、《高級中等教育法》、《教育基本法》,明文禁止各級學校設置任何與軍事系統有關的人事制度與單位,以確保我們有合乎自由、民主、人權的現代教育,與真正的大學自治和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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