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 星期六

太平島爭議 外交部還在裝死





太平島爭議 外交部還在裝死

2015121100:11 

作者:姜皇池(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中菲南海法律爭議,我國所佔領太平島從菲國訴狀、管轄權庭訊一直到事實審庭訊,竟一再成為主角之一,外交部除先前宣稱本案「與中華民國完全無涉」外,目前裝死,但隨著所有法律流程逐漸接近尾聲,沈默以對,恐非明智之舉。

就該案法庭所接受審理項目中,菲律賓主張的十個「海洋地物」(maritime features)地位定性,法庭認此僅涉及《海洋法公約》之解釋與適用,不觸及主權歸屬與海域劃界,因此有管轄權。其中菲國主張美濟礁、仁愛礁、渚碧礁、南薰礁、西門礁(包括東門礁)等為「低潮高地」(low-tide elevations),黃岩「島」、赤瓜礁、華揚礁與永暑礁皆為「岩礁」(rocks),上述全部海洋地物,既無庸處理其主權歸屬,亦不論其主權歸屬為何,皆非《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一款的島嶼,最多亦僅是第三款的岩礁,因此皆不能主張大陸礁層與專屬經濟海域。

為證明其主張正確,菲國在菲國所聘任律師Paul Reichler與獨立專家Clive Schofield教授,在事實審庭訊時,當庭提出眾多水文證據,包括衛星圖片,以及關於各島礁的衛星水深測量資訊,力主該等海洋地物僅極小部分在水面上,且無任何證據支持該等海洋地物可維持人類居住或本身經濟生活。不僅如此,菲國進一步將南沙群島中最大的,且為中國所主張,但並未為中國所占領的三個「自然形成」的海洋地物:「太平島」(面積0.49平方公里、臺灣占領)、「中業島」(面積0.33平方公里、菲國占領)與「西月島」(面積0.186平方公里,菲國占領)均主張是岩礁,菲律賓闡述該等地物的情況和環境,主張均無法維持非軍事人群生活。

「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掌控太平島與中洲礁,本是國力之極致,勉力維持。然菲律賓一再指稱太平島並非島嶼:於訴狀中主張,在管轄權審議庭訊時主張,在實質審庭訊再主張。若我國認為太平島是島嶼,為維護權益,應主動積極,想方設法向法庭提供相關資料駁斥菲國,是危機同樣是轉機。但遺憾的是,外交部除在自家網站發表新聞稿表明太平島是島嶼外,表明「菲律賓從未邀請中華民國參加該案」,且「仲裁法庭亦未就本案徵求中華民國之意見」,還等菲律賓邀請?還等法庭主動徵求意見?天啊!

吾人同樣無從想像:法庭尚未做出任何結論,臺灣外交部已跟中國外交部沆瀣一氣,中國的「我們對有關仲裁案的態度非常清楚:不接受、不參與」,如出一轍,隨著高喊「對其相關判斷既不承認,亦不接受」。雖法庭所將處理仲裁請求項目中並不包括太平島,但不能完全排除,若萬一在「主文」抑或「傍論」(obiter dictum)中一併提及並行定性,若認定並非島嶼,則我國不接受,然若認定太平島是南沙諸島中的「唯一島嶼」呢?我們仍不接受?

報載馬總統在 十二月十二日將前往太平島視察,除立碑外,與菲律賓相同,在國力不及情況下,國際法將是作為國際鬥爭的重要手段,不知外交部是否已備妥更積極法律方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發表意見者,請留稱呼。用匿名不留稱呼者,一律自動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