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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七答解套「中華民國憲法」



七答解套「中華民國憲法」           / Ajin

1
問:

答:
憑「台灣關係法」!



2
問:
美國為何需要「台灣關係法」才能與中華民國交流?

答:
「台灣關係法」把美國與中華民國的關係徹底斷絕,換上美國與台灣的關係。所以問題不在「台灣關係法」,問題在「中華民國」與「台灣」的關係出毛病了!



3
問:
那「中華民國」與「台灣」的關係出啥毛病?

答:
毛病至少有四:
1.     定義「中華民國 = 中國」的憲法根本不能適用於當下世界局勢。
2.     目前中華民國的所在地台灣,在憲法上並不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
3.     根本沒有任何法源或機制可讓「中華民國=台灣」或「台灣=中華民國」。
4.      因此,即使擁有多數的立法院也徹底無所適從,到底立法院是屬於「中華民國」或「台灣」。



4
問:
那立法院剛通過的公投法,把所謂與領土,主權,任何牽涉到憲法層次的議題完全杜絕,因此目前的公投法根本無能解決「中華民國」與「台灣」的關係嗎?

答:
正確!
1.     若當下的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立法院,則僅能處理中華民國憲法下的事務。
2.     既然「中華民國憲法」領土不涵蓋台澎,當下的立法院故也完全無權過問台澎領土的歸屬。
3.     最嚴重的矛盾出現在名實不符的政體:一方面既要穿上「中華民國」外套,自我麻醉認為這就可稱台灣為主權邦國;另一方面卻又要把「中華民國」塞進絲毫不關連的台澎領土框限。因此,要讓目前落腳在台澎領土的「中華民國」能身名吻合,自然變成循環無解的漩渦!以剛出爐的公投法來說,不可能解決這問題。



5
問:
那「中華民國」與「台灣」的關係該如何解決?

答:
要達成「中華民國」與「台灣」能身名一致,必須採如
「台灣關係法」的切割:
u 1979 01 01以前,美國和中華民國具有的邦交關係,到此終止;
u 1979 01 01以後,中華民國隨即被「台灣管理當局」取代之。
1996台灣總統民選以後,台灣執政的公權力係從民選授權得來。然而,當下並沒有台灣憲法。為了讓台灣民選的執政公權力能與政府所在地的台澎領土產生關係,需要另開平行管道:把1996以後的台灣執政單位與「台灣關係法」所述的「台灣管理當局」掛勾,制定「台灣基本法」。這一來就能凍憲,擱置「中華民國」體制,讓「台灣基本法」代行之。



6
問:
那「中華民國憲法」此後該怎辦?

答:
等有朝一日中華民國遷移至金馬地區三度興邦,或自願歸屬中國,那時再讓「中華民國憲法」在她合法的領土疆域上復行視事即可。



7
問:
一旦有了「台灣基本法」,與目前現狀有啥差別?

答:
完全無差別,只是立論刷新,矛盾移除,脫離自縛漩渦!雖然未必保證台灣可以加入聯合國或國際組織,但卻是公開昭示全球,台灣與任一中國是互不隸屬的邦體!或許很多駐台大使館就因此開啟了!


2 則留言:

  1. 立論清楚明白易懂,不給個讚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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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大家幫個忙,發揚光大,讓立論晉升到更廣空間,影響台派人士,讓他們的概念正確!
      這七問答,根本不碰觸主權,也不碰觸統獨,也合乎現狀,是萬無一失且能完美保護台澎安全的方法!
      若僅在椰樹下自我欣賞當水仙花,鳥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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