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 星期四

為什麼你們只關心要不要判凶手死刑



為什麼你們只關心要不要判凶手死刑            贾选凝
2016-03-29         
台北市內湖區昨天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隨機殺人事件,令人心痛的是當街被砍斷頭的女童只有四歲,而她母親就在她身邊一米開外,還沒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就看到女兒在被一個男人拿菜刀狂砍。路人迅速制服了凶嫌,警察隨即介入,但四歲小女孩的慘死,看著女兒死在眼前的痛苦母親,女童家人崩潰的眼淚和質問,以及凶嫌的毫無悔意,這些加起來,迅速激發了社會眾怒。在嫌犯被帶到警察局和其後移送地檢署時,都被大批憤怒的民眾層層包圍、劈頭蓋臉圍毆。
而“這樣凶殘沒人性的人渣,必須直接判死刑!”的聲音,也第一時間發酵成了對於在台灣“推動廢除死刑”團體的討伐。持“反廢死”立場的民眾(目前來看在六七成以上)認為“廢死”根本是鄉願,大批網友也在臉書上要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出來回應——面對這樣極度惡性的凶手,是不是還不該判死刑?
於是事件焦點很快轉移到了“死刑存廢”的爭議上。“廢死”是台灣的長期議題,其中的復雜和困難涉及諸多面向,長期無解(其實不獨台灣,歐美社會也經歷過很多對死刑的爭議),但往往會透過單一事件,特別是像隨機殺童案這種狀況殘忍到讓人很難保持理性,感情會迅速被憤怒主宰的凶案重新點燃,成為風口浪尖的激辯。事實上,這已是台灣四年裡發生的第三起隨機殺童案,前面有一起案件裡,嫌犯還說自己犯案前上網查過,“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也難怪“反廢死”的人氣到快吐血。
今次,“反廢死”團體號召民眾上凱道游行,敦促台灣當局該判死刑就判死刑,不要對死刑“存而不用”。更有藍營“立委”提出應該修法,惡意殺害幼童應處以“唯一死刑”,而從網民的反應來看,支持者眾多。為人父母者將心比心,對於這種殺童事件,從情感上大多不會支持廢除死刑。
不管怎麼說,這起女童斷頭案對台灣人內心的衝擊都是空前的,因為台灣此前從來沒有哪起殺童案是就在媽媽眼皮底下發生的。女童的母親事後面對媒體所講的話,情緒雖然克制,卻把人推入了更沉重的思考。她說:“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做些事情,讓媽媽安心帶小孩,或是讓媽媽安心工作。”她不是沒有好好去帶小孩,她女兒當時距離她只有一米遠,只差沒有手牽手,但就是這樣,就在她眼前,女兒被人拿菜刀把頭砍斷——光天化日之下,我明明就在旁邊,卻保護不了我自己的小孩,只能親眼看著她被砍死——這太難想像,可卻實實在在發生了。所以讓人冰冷徹骨。這個社會到底是怎麼了?竟已不安全到這種程度?為什麼能允許這個社會如此不安全?嫌犯一個人無法承擔的沉痛詰問,其實是整個台灣社會要共同分享的痛苦思考,也因而會成為一道集體創傷。
這樣的創傷需要多久平復是後話,而眼下我們可以做什麼?所有台媒全天滾動播放女童被殺事件,但基本事實就只有那麼多。媽媽的絕望、奶奶的痛哭、凶手毫無愧色的臉都循環過無數遍之後,人們發現,其實我們什麼都做不了。發生的悲劇無可逆轉。如何杜絕以後再出現這麼喪心病狂的人?也沒人知道,連女童媽媽都說“不是靠立法、做什麼處置就能解決的”。於是,人們此刻唯一有能力關心的,只有該怎麼對待那個令人發指的凶手——他能不能被判死刑?
把“死刑存廢”由來已久的爭議投射在單一事件上掀起軒然大波,對事件本身當然於事無補。但民眾的驚駭、憤怒與壓抑,找不到出口,也就只好找支持“廢死”的團體出氣(或是直接跑去地檢署門口追打嫌犯)。人們沒辦法去准確解釋“為什麼今天的台灣會發生這樣的事?”可又想在“該不該讓這個凶手去死”的問題上找到標准答案。於是,焦點被轉移、問題被簡化,只因為大家都找不到回答背後復雜問題的路徑——你又怎麼能保證未來不再出現這樣的人?一個正在轉型的社會結構裡,總有人會感到被遺棄。而極端事件發生的幾率,就類似於恐怖攻擊,台灣人可以不太關心外部的比利時恐攻,卻無法對隨機殺人案這種來自社會內部的“恐攻”熟視無睹。關心然而無解,既無法預測,又難以面對,整個社會的病症讓人無能為力。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在臉書上寫:“我真的好希望有個簡單的答案。如果有個簡單的答案就好了。”其實支持與反對“廢死”的雙方,恰恰都太想要個“簡單的答案”。她的文章一po出來,馬上有網友留言攻擊:“你就是幫凶”、“都是倡導人權的廢死聯盟害的”——支持“廢死”就是跟殺人犯站在同一陣線,也就等於是在傷害社會。言辭再激憤些的,干脆直呼“讓廢死聯盟去死”、“廢死聯盟應該站出來承擔責任”,感覺好像根本是“廢死聯盟”殺了人或是教唆嫌犯去殺的人。
盡管我認為一起社會效應如此沉重的惡性案件發生後,只討論“要不要判那個凶手死刑”是過於簡化而且失焦的邏輯,但卻能夠理解針對“死刑”這種懲罰機制的兩種迥異立場。事實上,支持“廢除死刑”的人,也並不比“反對廢除死刑”的人更理性超然高尚文明,這不是理性與感性的問題,而只是不同的價值、教育與信仰所構築成的不同邏輯鏈,因而沒有高下之分,也不是對與錯的判斷,只是選擇之別。如果我們覺得說“廢死”更為文明理性的話,那其實福柯在《瘋癲與文明》裡就講過,人類文明史只是一場所謂的“理性對非理性的勝利”,所有我們現在認為“理性”的東西,都只是被歷史所建構出的話語——而之所以目前無法走到“廢死”的“更文明階段”,只因為我們的歷史還沒建構到那一步。
我昨晚和一位對“廢死”有所保留的朋友討論,他的態度就是:“如果把廢除死刑當成台灣未來文明社會的指標,我是贊同的。”但如果在邁向文明社會的前進過程中,急推“廢死”議題,就顯得有些本末倒置——他說:“‘廢死’團體試圖透過廢除死刑,提高台灣社會的文明程度。可我覺得步驟不對呀,應該是在人民的文明提升之後、在社會八九成以上的人都有贊成‘廢死’的共識之後,再去轉變。”
而另一位對“廢死”看法保守的朋友是五年級生,他坦言說:“我們那代人從小到大,媒體也好、普羅大眾也好,給我們的教育,就是殺人有王法管。那現在你跟我說,殺人不用償命。以我的價值觀來講,當然我會質疑啊。也許新的世代會有更多元的包容,畢竟他們接受的教育和我們不一樣。”
價值觀之外,誤將司法問題和人權問題混在一起談,也是“反廢死”人士對“廢死”的challenge之一。每次“廢死”團體出來談人權時,總要面對這樣的質問:“殺人者難道沒有先去剝奪別人的人權嗎?”那如果有,為什麼不能用公權力給他懲罰?
而站在支持“廢除死刑”的立場上,蔡英文過去曾批評過馬當局沒有與台灣社會溝通“廢死”議題的願景,她認為“廢死”需要政府機制和程序的配套,需要進行必要的社會說服,而馬當局完全沒有做行政上的准備,讓大眾覺得當局在該議題上搖擺不定,沒有一個明確立場。不過如今,一向走不出“廢死”迷思的民進黨,要如何因應女童斷頭慘案的強烈社會回響,去跟民意溝通,也是對新當局行政策略的考驗。
那位五年級生,末了跟我說:“不是說我多反對‘廢死’,只是在現階段,我沒有辦法說服自己:殺人不償命。”
這種似乎也挺合邏輯的“一命抵一命”,觸動我想起了漢娜•阿倫特所講的“寬恕”。在我看來,她對“寬恕”的闡釋,可能是她筆下最為光芒萬丈的哲學文字。阿倫特認為,唯有寬恕,能夠透過行動去解決“行動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寬恕是一個終點,它打破了冤冤相報的循環,它是世間最為不可預測的行動,它也終止了一切行動的不可預測性。不過後來這種觀點總被誤讀,有太多人認為阿倫特是在講“因為大愛,所以寬恕”。完全大錯特錯,的確在阿倫特那裡,有give,才能forgive,而愛則是能超越自身界限的give——但有愛,卻不一定會有寬恕。因為阿倫特說過,寬恕是個例外,它的極度珍貴就在於,寬恕別人,是對自己的救贖。但沒人知道它何時到來,連寬恕者自己都不知道;正因為此,加害者並不能主動去要求寬恕。

讓仇恨的循環結束在“寬恕”裡,可遇不可求,人性畢竟沒那麼偉大。而對於大多數台灣人來說,社會上有“廢死”的討論當然很好,但在討論不出一個共識之前,也唯有相信現行法律。的確,呼吁將斬首女童的凶嫌處以死刑,既不解決問題也不能彌合傷害,然而民眾始終需要一種方式,安放苦痛。

2 則留言:

  1. 不做連結了:
    https://www.facebook.com/thomas.lin.0412/posts/10201428723397789?pnref=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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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No one discusses more means for self-defence. To let people have methods of not being victim is more important than killing murders or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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