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國海局勢將如何發展?
自從菲律賓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就圍繞爭議島嶼斯卡伯勒淺灘(Scarborough
Shoal, 菲律賓稱帕納塔格礁,中國稱黃岩島)的主權爭端向國際仲裁法庭提出仲裁請求後,兩國間幾乎沒有對話。
中國與越南間的關系也高度緊張。中國5月份在越南東部海域部署了一個石油鑽井平臺,現在越南似乎準備對中國採取法律行動。
中國與越南間的關系也高度緊張。中國5月份在越南東部海域部署了一個石油鑽井平臺,現在越南似乎準備對中國採取法律行動。
南中國海的安全形勢是一個暫時問題,還是一個長期的亂局,可能將取決於未來幾個月這些聲稱對爭議島嶼及周邊資源豐富的海域擁有主權的國家將如何出牌。以下是值得關注的五大事件:
1. 中國是否會撤走石油鑽井平臺
中國在越南附近海域部署國有石油鑽井平臺時曾表示本次鑽探作業將在8月15日 結束。設置這樣一個期限後,中國就有了從這片爭議海域撤走該鑽井平臺的退路,同時又可以顯得自己並非屈從于越南的壓力。
中國表示對這片海域擁有主權,因此中國有權在那裏部署鑽井平臺,但中國的領土主張沒有影響越南的立場。越南政府已多次強烈暗示準備對中國採取法律行動,以宣誓自己的主權。而另一邊,中國政府明確表示強烈反對把國際爭端交給第三方法庭解決。正如外界所看到的那樣,中國拒絕回應菲律賓就南中國海爭端提起的仲裁程式。
如果越南不顧中國單方面啟動法律程式,那麼雙方將很難坐下來展開談判,即便該鑽井平臺已被撤走。越南可能暫時不會在8月15日 之前採取任何行動。所以讓我們拭目以待。
2. 菲律賓-中國仲裁案的影響
中國聲稱其支持通過對話而非法律行動和平解決爭端。這意味著北京幾乎確定會忽略海牙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設置的12月15日 最後期限。該法院要求北京在此日期前對於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案作出回應。
簡而言之,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意思就是,馬尼拉方面認為中國控制南中國海大片地區的主張是非法的。如果中國在上述最後期限前沒有作出回應或提出反駁,則可能為該法院在2015年初迅速解決此案鋪平道路,法院的裁決很可能對馬尼拉有利。
即使法院裁定中國對南中國海的領土主張並無法律依據,也不會改變既定事實——中國不太可能憑海牙某個法官一句話就放棄其控制的區域——但會讓北京難以令人信服地繼續聲稱,其一直遵循國際法行事。
3. 行為準則談判:陷入僵局還是取得進展?
3月份的最新一輪有關擬議行為準則的談判進展甚微,擬議的行為準則會管理各國在南中國海的行動;但這種狀況不能歸咎於具體的哪一方——諸如此類的國際協議通常都需要多年時間才能達成。
然而最近幾周,東南亞多國政府都加大施壓力度要求重啟談判並盡快達成協議。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是最新一位在這方面施壓的領導人。
一些東南亞國家政府懷疑中國是否有誠意簽署一個可能限制其選擇的行為準則,因相關準則會禁止在多國均提出領土主張的區域開展某些活動(尤其是部署鑽井平臺)。北京方面多次聲稱,其致力於達成行為準則。
如果中國在近期同意舉行新一輪談判,並在年內取得重大進展,則會大大安撫東南亞國家,讓它們相信日漸強大的中國能與它們和平共處。
4. 未來峰會僵局
中國在南中國海越來越強硬的行動已經開始成為地區峰會的討論主題(上上個週末在新加坡舉行的香格里拉對話會就幾乎沒有談到其他話題)。
現在的風險是,相關國家在東中國海和南中國海的爭鋒相對令地區外交陷入困境,儘管對於面臨其他許多經濟、環境和政治挑戰的亞太地區來說,這不過是邊緣問題。
今年下半年將有多個重要地區會議召開,尤其是11月在緬甸舉行的東亞峰會。經過香格里拉對話會上的相互指責後,與會國在東亞峰會上的互動值得關注。
5. 出現致命錯誤的可能性
中越船隻上月在中國鑽井平臺附近的相撞事件導致越南船隻被撞沉,無人員傷亡。如果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並且造成人員傷亡,南中國海爭端可能會朝一個充滿危險的新方向發展。
未了防止出現這樣的後果,在南中國海存在領土主張的國家和地區——中國、台灣、菲律賓、越南、緬甸和文萊可能會停止挑釁行為,遵守2002年簽署的《南中國海各方行為宣言》(Declaration of Conduct in the South China Sea)。這是一份不具有約束力的宣言,明確了各國在未來制定一套具有約束力的行為準則的意向,現在各國仍在為此進行談判。
但是隨著海上激烈對峙繼續,一些安全問題專家說,避免傷亡事故可能更多地要靠運氣而不是政策。
Trefor Moss
1. 中國是否會撤走石油鑽井平臺
中國在越南附近海域部署國有石油鑽井平臺時曾表示本次鑽探作業將在
中國表示對這片海域擁有主權,因此中國有權在那裏部署鑽井平臺,但中國的領土主張沒有影響越南的立場。越南政府已多次強烈暗示準備對中國採取法律行動,以宣誓自己的主權。而另一邊,中國政府明確表示強烈反對把國際爭端交給第三方法庭解決。正如外界所看到的那樣,中國拒絕回應菲律賓就南中國海爭端提起的仲裁程式。
如果越南不顧中國單方面啟動法律程式,那麼雙方將很難坐下來展開談判,即便該鑽井平臺已被撤走。越南可能暫時不會在
2. 菲律賓-中國仲裁案的影響
中國聲稱其支持通過對話而非法律行動和平解決爭端。這意味著北京幾乎確定會忽略海牙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設置的
簡而言之,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意思就是,馬尼拉方面認為中國控制南中國海大片地區的主張是非法的。如果中國在上述最後期限前沒有作出回應或提出反駁,則可能為該法院在2015年初迅速解決此案鋪平道路,法院的裁決很可能對馬尼拉有利。
即使法院裁定中國對南中國海的領土主張並無法律依據,也不會改變既定事實——中國不太可能憑海牙某個法官一句話就放棄其控制的區域——但會讓北京難以令人信服地繼續聲稱,其一直遵循國際法行事。
3. 行為準則談判:陷入僵局還是取得進展?
3月份的最新一輪有關擬議行為準則的談判進展甚微,擬議的行為準則會管理各國在南中國海的行動;但這種狀況不能歸咎於具體的哪一方——諸如此類的國際協議通常都需要多年時間才能達成。
然而最近幾周,東南亞多國政府都加大施壓力度要求重啟談判並盡快達成協議。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是最新一位在這方面施壓的領導人。
一些東南亞國家政府懷疑中國是否有誠意簽署一個可能限制其選擇的行為準則,因相關準則會禁止在多國均提出領土主張的區域開展某些活動(尤其是部署鑽井平臺)。北京方面多次聲稱,其致力於達成行為準則。
如果中國在近期同意舉行新一輪談判,並在年內取得重大進展,則會大大安撫東南亞國家,讓它們相信日漸強大的中國能與它們和平共處。
4. 未來峰會僵局
中國在南中國海越來越強硬的行動已經開始成為地區峰會的討論主題(上上個週末在新加坡舉行的香格里拉對話會就幾乎沒有談到其他話題)。
現在的風險是,相關國家在東中國海和南中國海的爭鋒相對令地區外交陷入困境,儘管對於面臨其他許多經濟、環境和政治挑戰的亞太地區來說,這不過是邊緣問題。
今年下半年將有多個重要地區會議召開,尤其是11月在緬甸舉行的東亞峰會。經過香格里拉對話會上的相互指責後,與會國在東亞峰會上的互動值得關注。
5. 出現致命錯誤的可能性
中越船隻上月在中國鑽井平臺附近的相撞事件導致越南船隻被撞沉,無人員傷亡。如果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並且造成人員傷亡,南中國海爭端可能會朝一個充滿危險的新方向發展。
未了防止出現這樣的後果,在南中國海存在領土主張的國家和地區——中國、台灣、菲律賓、越南、緬甸和文萊可能會停止挑釁行為,遵守2002年簽署的《南中國海各方行為宣言》(Declaration of Conduct in the South China Sea)。這是一份不具有約束力的宣言,明確了各國在未來制定一套具有約束力的行為準則的意向,現在各國仍在為此進行談判。
但是隨著海上激烈對峙繼續,一些安全問題專家說,避免傷亡事故可能更多地要靠運氣而不是政策。
Trefor M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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