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7日 星期六

美河市案調查出爐:刀叉吃人肉




美河市案調查出爐 徐嶔煌:刀叉吃人肉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委員徐嶔煌,今天在臉書PO文公布近萬字的「捷運新店機廠聯開案(美河市案)」調查報告,內容指出美河市案高估建物貢獻度、低估土地貢獻度、未進行商圈發展評估,怒批如果這不是「刀叉吃人肉」、甚麼才是「刀叉吃人肉」!

蘋果即時報導,徐嶔煌在臉書貼出「捷運新店機廠聯開案」調查報告,內容先簡單介紹聯合開發案,其中最關鍵的「土地估價」問題,在廉政委員小組仔細調閱相關文件、訪談相關當事人後,發現在之前台北市政府高估建物貢獻度、低估土地貢獻度,而且未進行商圈發展評估,僅依日勝生建議與錯誤鑑價基礎優先選商辦與車位。

報告中指出美河市案透過四段名目灌水、拉高日勝生的建物貢獻度,前捷運局聯開處處長高嘉濃都協助偽造建物鑑價報告,拉高日勝生建物貢獻度,再透過自創公式、違反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嚴重低估土地貢獻度,讓土地的市值被大幅度低估,且四份鑑價報告、關鍵條件都不相同,基準根本有誤;在此基礎上決定北市府與日勝生的權配比例,並且誘導北市府未作當地租賃與經營評估,如果這不是「刀叉吃人肉」、甚麼才是「刀叉吃人肉」。

廉政委員會在報告結尾建議市政府,之後關於土地鑑價問題,台北市政府應該儘速檢視所有聯開案,是否都有類似本案這樣自創土地估價方式的情事;修訂「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市有土地參與聯合開發權益分配注意事項」;未來土地估價也應符合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4條;未來重大開發案或BOT案,所有相關文件都應「線上同步」揭露。

台北捷運局主導 低估美河市聯開案地價

台北市府廉政會6日關注台北市聯開案的鑑價問題,特別是被列為5大弊案之一的美河市案,「鑑價中有明顯的錯誤,自創了一個鑑價法」,負責新店機關廠聯開案的廉政委員王小玉表示,監察院已經出了3份報告,而且現在正送大法官釋憲中。

風傳媒報導,廉政委員徐嶔煌解釋,問題在於市府建物的價值被高估,土地的貢獻度被低估,當初都沒有人追究土地的價值為何被低估,也沒有人認真注意過鑑價報告如何產生的,還懷疑是估價事務所的問題。

徐嶔煌進一步解釋,捷運局的2份估價報告跟日勝生公司的2份鑑價報告都違反「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該規則在14條中規定「不動產估價師應兼採2種以上估價方法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但現在卻都只採用1種,用的是「土地開發分析法」,而不是應同時採用的「收益法」跟「市場比較法」。

此外,徐嶔煌說,「土地開發分析法」推的是土地開發前的價格,也就是說,日勝生完銷後,扣掉建商的直接間接成本、建商的利潤利息所得到的土地成本,價格就會跟大家想的不一樣,一定不是市價。

「大家的土地被合理的低估」,徐嶔煌表示,2006年推算2016年的土地價值,是以「土地開發分析法」推估,加計10年的利息得到2016年的市價,問題出在2006年的利率很低,事務所估的只有資本的2.35%,最後得出土地價格只值28萬,土地利潤率、機會成本都沒有計入,他表示,直接用加計利息的方式計算,難怪檢調、監察院覺得奇怪,明明買的價格是60萬,卻出現土地只值28萬,中間有極大的落差,也跟大眾想像中新店的土地價值不一樣,原因就出在這。

弔詭的地方在於,此種加計利息等於土地開發後的市價,竟是由捷運局要求估價業者這麼做的,因此,不論換哪一個估價師估價,土地價格都會被低估,王小玉也表示,「最大問題出在捷運局」,徐嶔煌說,在跟捷運局談的時候,發現他們都很習慣這樣的方式,換言之,之前的聯開案可能都有相同的問題,他呼籲北市府要清查所有的聯開案。

徐嶔煌質問,「捷運局怎麼會制定一個不符合內政部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的方式?」為何捷運局的專業人士、擁有估價師證照的前聯開處長高嘉濃看到估價報告時,都不曉得違反內政部不動產估價的技術規則?他再次強調,「本該用2種鑑價方式,現在只用1種,顯然不合理」。

此外,捷運局依賴的土地開發分析法中有數個重要的參數,包括開發周期、利息率等,但4份鑑價報告的參數使用都不一樣,徐嶔煌說,甚至連捷運局自己出的2份鑑價報告,在開發周期參數上,1家估10年,另1家估2.37年,他質問,「4份條件都不一樣的鑑價報告,怎麼能拿來當做鑑價的依據?如何當作權益分配的依據?」

他問,北市的聯開案有好幾個,其他聯開案是否有同樣的情況?此非單一個案,他呼籲市府該檢討一下其他聯開案的情況,此外,有專業的官員明知土地價值被低估卻還照做,是否有其他法律上的問題?

王小玉最後發表個人看法,她認為,美河市岸地原地主太委屈了,不該徵收的土地應該還給人民,此外,土地鑑價是依據何種法規才讓土地價格如此低?鑑價出這麼大的問題,她呼籲立刻停止鑑價的仲裁。

三創開發案 北市廉委:捨地上權改促參損失20

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今天開會審議三創園區開發案調查結果,廉委會發現,以交通用地開發的三創案,時任市府秘書長李述德捨財政局建議的設定地上權,改以《促參法》開發,權利金最高訂10億元,遠低於有償撥用的價值,此外該用地於都市計畫細部計畫也未建議興建停車場,資訊園區也違反交通部補助附屬事業的精神,廉委估算三創案使得市庫至少損失20億元。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今開會,歷經三小時會議討論審議美河市案及三創案。三創案召委馬以工表示,初步調查發現,財政局於民國96411日簽辦,建議以設計地上權開發此案,權利金至少為公告現值的一倍以上,但時任秘書長的李述德卻以市長的丙章,以《促參法》決行,使得權利金遠低於公告現值,非常有問題。

馬以工說,依民國92年的都市計畫細部計畫並未建議興建停車場,且該用地鄰近捷運忠孝新生站,逛資訊園區者多為青少年,又依交通劃應鼓勵大眾運輸工具,卻將此規劃為停車場,以都計的精華地做停車場,實為倒果為因,停車場的資訊附屬事業也違反交通部對附屬事業的補助精神。

另一廉委楊實秋認為,市府將開發權利金上限訂為10億元,遠低於有償撥用的12億元,已違BOT準則,此外,10億元為天花板價,若投標廠商投標金額皆逾10億元,評選標準為何,決標的評委即有很大的權力,他認為十億元如何訂出,也要續追。楊實秋說,廉委馬以工認為此案市府至少損失20億元。

馬以工表示,廉委會僅是市府的幕僚,將會再開會給市府建議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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