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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9日 星期二

中國的獵狐和胡獵




媒體觀察:中國的獵狐和胡獵

海濤

最後更新 2015.09.29 02:46

華盛頓—

美國向中國遣返了兩名中國人,中國說,這是雙方反腐敗合作的又一重要行動。中國媒體說,這是中方獵狐行動一大突破,但有美國專家說,這樣的遣返,使得美國陷入道德和法律困惑。也有美國媒體說,美國希望中方能接受更多的待遣人員,但中方只對其中個別人感興趣。

最近,在不到一周時間內,美方向中方遣返了兩名中國人:廣東開平女士鄺婉芳(925日)、浙江溫州人士楊進軍(18日)。中國媒體說,把這樣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抓回來大快人心:又把中國海外獵狐對像從相互之間並無引渡條約的美國給抓回來了,說明貪官污吏逃到天涯海角,強大的中國也要把你抓回來繩之以法。

中紀委和外交部並無提到,這兩人是否在中國開出的海外“百名海外獵狐名單”上,但從中方早些時候公布的名單來看,這兩人都不在這個名單上。中方重點緝拿他們,恐是因楊進軍是名單排名首位的“首貪”楊秀珠的弟弟。而鄺婉芳的前夫,則是名單上的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許超凡。該行三位前後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貪污挪用公款共卷走人民幣40億。

負責“獵狐”的中紀委在其網站(926)用圖解方式說明了“美國為何能向中國遣返多名外逃貪官。”該文說:在中方(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同美方合作,將鄺、楊二人強制遣返回國。)該文說,中方合作單位是中紀委、最高檢、司法、執法、外交、銀行部門;美方是國務院、司法部、FBI、財政部、商務部、證交會、政府道德署。

中國為了緝拿逃亡海外的貪官污吏,在20154月發出這個名單。這個名單主要是追逃緝拿國家干部貪官,但是外逃前職務最高者前雲南省委書記高嚴以及令計劃弟弟令完成這兩位知名度頗高的人則不在名單上。有網友說,那是因為令完成已經不是干部而是私營老板。但也有網友馬上指出,在名單上的程慕陽(原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之子)也是私營老板,為何中方緊追不舍,誓將其從加拿大追緝歸案。

中美無引渡條約,為何能將鄺楊二人遣返?

從美中兩國媒體報道來看,美方將這兩人送回中國,主要是他們違反了美國法律,而不是(或僅僅是)因為他們是中紀委追逃對像。鄺婉芳前夫卷入的開平支行案是2001年爆出的。新京報說,鄺早在1994年就和美國公民結婚,生了三個孩子,並在2000年加入美國籍。

2009年鄺在拉斯維加斯被判處8年徒刑,文彙報說,其罪名是護照欺詐。而楊進軍被遣返,用新京報援引專家的話說:是非法移民罪。可見,鄺、楊二人是因為違反美國法律而遭遣返的。

對美方遣返鄺、楊二人,美國媒體有報道。華爾街日報(925日)說,對美方要求中方接受遣返國民的要求,中方通常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態度非常不積極。但是,鄺、楊二人例外。

該報道說:美方給中方送回16人,中方只是高調報道了鄺、楊兩人。報道說,美方扣押著很多中國人(38,850),其中大部分是刑事犯或移民欺詐犯,先遣返誰後遣返誰,雙方一直都爭執不休。另外,遣返人,需要資金,雙方一直在這個方面都談不攏,誰也不願出機票甚至不願意談到用何種飛機或形式將其送回。

美國移民海關當局說,這3萬多人都已經審核完畢,進入遣返程序。但是,中方不批准,他們就回不了中國。華爾街日報說,在美國,很多越南人、古巴人、印度人和牙買加人也都在等待遣返,但沒人能同中國比,中國人最多。“中國人只對外逃貪官污吏感興趣。”

美國國土安全部長約翰遜幾個月前曾到北京同中國公安部長郭聲琨談好,要定期派包機遣返這些在美中國人。中方提出,要派兩名官員常駐美國,主要任務就是甄別中國人身份,給他們准備旅行文件,以便遣返回國。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局長 Sarah Saldana 曾在國會聽證會上說,中方這種安排有點令人吃驚,因為中國和一些國家以前在這方面一直“頂著不辦”,不和美方合作。

報道說,今年夏天,美方決定要遣返33名中國人,但中方無人理會,沒有任何官員出面協助。而中國方面負責牽頭辦事機構如外交部和中紀委,則無人出面討論安排這批人的遣返事宜。最後,美方只好將這批人一放了之。

孔傑榮:遣返引來的美方道德法律困境

就在習近平和教宗方濟各抵達美國的當天(922日),紐約大學的法學教授孔傑榮在紐約時報發表文章談到這個問題。他說:美國和多數民主國家未同中國簽署引渡條約,是有原因的。在天安門悲劇發生26年後,“中國的刑事司法制度仍然沒有達到法律正當程序的國際最低標准。確切地說,自習近平掌權之後,盡管不乏對依法治國的溢美之詞,但事實上,中國的刑事司法制度卻一直在朝著錯誤的方向穩步邁進,這並非什麼國家秘密,也不是只有中外法律界才知曉的動向。”

孔傑榮說:全世界都知道中國共產黨目前正對中國的人權和刑事辯護律師發起殘酷的襲擊。直到最近,盡管每年都有數百計的不幸被告經不公平的法律程序被定罪,我仍然寄希望於能夠盡快體現立法進步,例如在刑事審判中排除非法取得的口供證據。不幸的是,這個規則在五年後仍未能成為“活的法律”。

孔傑榮問道:在這種情況下,有哪個民主政府會與中國協商引渡條約?“美國政府充其量只能仔細審查中國提出的每一個案件,看嫌疑人是否看似違反了美國有關移民、財務或其它法律,然後,與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以及中國官員開始討論是否能就該具體個案找到解決方案。”

這位當年哈佛大學曾當過馬英九、呂秀蓮教授的知名法律專家說,美中之間這種非正式的討論必然是不透明、秘密和復雜的。他談到了鄺婉芳前夫的開平銀行案。“這三名前中國銀行員工的案子,這三人被指控於十多年前攜5億美元巨款潛逃美國。他們當時面臨的選擇是,要麼回到中國,接受由中國政府事先決定的除死刑之外的任何有期徒刑,要麼留在美國面臨起訴,因違反聯邦法律而注定面臨更長的刑期。”

孔傑榮說:這些人可能考慮的其他因素還包括,有關退贓的規定、配偶因涉嫌其中所面臨的刑罰,以及如何安置家庭成員。他說:“其中的一位嫌疑人,在與美國檢察官協商辯訴交易和中國方面的雙重壓力下,選擇立即返回中國並且在中國監獄服刑12年,另外兩位則決定留在美國,拒絕認罪,冒險選擇了陪審團審判。但他們最終被判處有罪,獲有期徒刑逾20年,之後還可能被遣返回中國。”

孔傑榮提到的選擇回中國的嫌疑人,就是許超凡的繼任者、也逃到美國的余振東。新京報說,2004年,余振東被遣送回中國。“他成為中美建交後,首例經過美國國內法律程序,並由美方執法人員押送至中國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

孔傑榮在紐約時報說,目前美國的主要做法是,將那些認定在進入美國時違反美國移民法的嫌疑人驅逐出境或者遣返。但是,同引渡一樣,“這些措施也會引發有關人權問題的擔憂。如果某個國家因存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訊逼供、拒絕給予嫌疑人公平的審判、把腐敗案件的起訴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等情形而臭名昭著,那麼由這些問題引發的人權顧慮就可能阻礙嫌疑人被遣送回國。”

習近平抵達西雅圖當天曾談到中國反腐情況說:中國反腐“沒有什麼權利鬥爭,沒有什麼‘紙牌屋’(美電視劇)。中國願意同國際社會積極展開反腐追逃合作,中國人民希望在這方面得到美國支持和配合,讓腐敗分子在海外永無‘避罪天堂’”。

孔傑榮說:“中國公安部聲稱,美國政府部門對中國的法律制度存在‘偏見’,而且‘錯誤的認為中國不會公正審判這些嫌犯’”。他說,美國國務院已經明確聲明,美國不會強迫任何外國人返回一個無法提供公正審判的國家。

孔傑榮最後說,美國並不想進一步變成外國犯罪分子的藏身天堂,但是,也不希望進一步實施侵犯人權的行為。“是時候輪到中國從根本上改進它的刑事司法制度了。”他說,中國需要達到其在1998年簽署但至今仍未批准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標准,履行其已作出的其他國際人權承諾,比如遵守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他說:“鑒於目前(中國)整肅人權和刑事辯護律師的運動,要實現真正的依法治國,前景慘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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