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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7日 星期一

柯P不應縱容警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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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柯P不應縱容警察違法
文/劉志聰 2015-07-26 22:53



反黑箱課綱學生23日午夜衝進教育部,被警方以「現行犯」逮捕,今天現場畫面曝光。(擷自Fanny Tsai臉書)
反黑箱課綱學生廿三日深夜發動突襲,闖入教育部佔領部長室,警方派出霹靂小組逮捕卅三人,包括三名記者也被限制採訪,遭到留置,手機、攝影器材全被沒收。因教育部堅持提告,創下部長控告學生惡例;媒體工作者連帶被告,被形容為台灣新聞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整件事情顯露馬政府的末日亂象,文武百官荒腔走板,手足無措。
課綱微調全程黑箱作業,違反民主精神和專業原則,只為服務特定意識形態,自甘淪為政治幫兇,經法院判決程序違法;加上內容錯誤百出,引發三百多所高中職學生抗爭,教育部溝通無方,讓事態惡化,終以濫捕學子、記者收場。教育部長吳思華和幕後藏鏡人馬英九總統,無疑是罪魁元兇。但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執法過程失誤連連,同樣難辭其咎。
事發之初,柯文哲先將責任推給檢察官,其後承認中正一沒依照標準作業程序執勤。此一說法未能平息眾怒。柯P 廿四日發布新聞,指媒體記者本於職責,在陳抗現場採訪,受憲法保障自由,他對警方執法過程侵犯採訪自由一事致歉。分局長張奇文下令逮捕記者,嚴重戕害新聞自由,柯文哲雖然公開道歉,卻又說此事「沒規則可循,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會懲處張。還說事情沒有這麼嚴重,他是不想讓分局長當代罪羔羊,才把此事扛起來。
柯文哲的口頭說明有待商榷,他若不是輕估警方所犯錯誤,就是刻意袒護警方犯行。三名記者執行工作,已表明身分仍遭逮捕,通訊攝影器被沒收,遭留置不准和外界聯絡,已侵害新聞採訪和言論自由,並涉及刑法強制罪。警方執法不當,害市長出面道歉,怎能說不嚴重?柯文哲說他沒下令逮人,請問張奇文,那是誰下的令?還是他自己擅作主張?就算長官有令,如涉及違法,也要照單全收嗎?張奇文絕非羔羊,他至少是共犯,極可能是主嫌,柯P要如何幫他扛起來?
警方以現行犯留置記者,被批濫權,輿論大嘩,宛如回到戒嚴時代,警方見狀推稱是教育部要提告,才以現行犯留置記者,接著又把把責任推給檢方。但北檢表示,現行犯應由警方現場判斷,逮捕現行犯無須檢察官同意。事實上,警方在第一線,應依法裁量何人是真正現行犯,警察職權行使法明文規定,須有足夠事實足以認定犯罪或可疑,才能留置、逮捕。記者隨身所帶器材、識別證件,就是最好的身分判別。何況,警方查詢時記者也都表明身分,警察也提醒現場記者應保持安全距離,可見記者身分早經確認,竟一併遭逮捕,一名公民記者還被拖到暗處痛毆。請問柯P ,這是像惡狼,還是羔羊?
依據北市警局訂定的「集會遊行新聞採訪規定」,警方在大型集會遊行活動現場,須設置二到五名穿著媒體聯絡背心之人員(新聞聯絡官),作為現場指揮官與媒體溝通、協調之橋梁。但中正一在學生發動突襲當晚卻未設新聞聯絡官;明知記者身分,又濫行逮捕,視規定如無物 ,知法犯法,執法不力。柯P 被問到是否應該有人負責時,竟說此事「沒規則可循,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會懲處張奇文。規則明文訂在那裡,柯文哲不去追究責任,還幫警方緩頰,說「沒規則可循」、「不教而殺」,這不是睜眼說瞎話 ?
警方訴諸優勢警力,對付手無寸鐵的學生,用粗殘手段鎮壓學生、威嚇記者,好像對付恐怖份子一樣。學生衝進部長室,利用家具擋住門口,霹靂小組隨後破門而入,將厚重木門砸爛。學生們手拉手靜坐,高喊:「退回黑箱課綱,守護教育權利!」但警力採取攻堅、壓制、上銬、逮捕手段,把學生分別上銬或束帶,強行拖走。三名忠於職守的記者,也被濫權逮捕,其採訪、發稿、通訊及人身自由均遭限制,這是任何民主國家難以想像的場面。柯P能容忍這種違背人權、戕害新聞自由的事情,發生在他所主政的台北市,他承諾要改造新政治文化的城市當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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