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in 開口)
2014 04 10 是台灣關係法的35週年,也是太陽花結束佔領立院的日子。然而,台派政黨對TRA的功能卻仍忽視,反而繼續在目前KMT體制下緣木求魚。
雖然到目前為止,台澎在TRA的保護下,但我們應該非常清楚,台灣不能期待著山姆大帝施恩來拯救。因為當山姆要選擇堅強挺盟邦路線時,山姆是有辦法可以讓北京收斂,有所顧忌的。但若山姆大帝要走綏靖政策時,就會採如過去兩年的鴕鳥路線,閉目不看北京在西太平洋的橫行。如此明顯的政策分界,都不會觸犯到TRA法條本身的。所以平常日時,政策是比法條重要的。
最重要的關鍵是,台派在KMT體制的籠罩之下,如何運用TRA把在台灣施行70年的體制徹底更換。
TRA開宗明義就用 "台灣管理當局" 取代 "中華民國",這個重點若高外與藍選民故意混淆,那也就罷了,但難道DPP也不知所云地舉香隨牌?
如今非常罕見地,而且是有史以來第一次,國務院拋出台灣自治,這不就非常明顯地說 : 台灣是在TRA保護下的自治領。講更白就是美國國內法下所保護的自治區域。這麼清楚了,那些綠政人物還在唱啥國號?國不國?
台灣大選就是選台灣政府(台灣管理當局)台灣自治領的負責人。叫台灣總統,可以。叫台灣總負責人,可以。叫台灣代表人,可以。不管叫啥,就不是中(華民)國總統啦。而設立台灣管理當局的法源,就是台灣關係法,100%不是中華民國憲法。
換句話說:
台灣
= 台灣島 + 澎湖
= 由美國TRA保護的自治領
= 由台灣民選政府管理
= 台灣管理當局
= 由美國TRA保護的自治領
= 由台灣民選政府管理
= 台灣管理當局
非KMT體系若將這點搞清楚了,那麼此後所有的選舉與代議政治,以及公民運動就是在這TRA體制下,直到把KMT徹底蒸發為止。任何中華民國體制與TRA有所衝突時,TRA的法律位階更高,以TRA為準。
拜託DPP那些腦袋阻塞的大人物別再憲不憲,國不國,跟著兩個中國政權跌跌撞撞跳舞。把整個台灣與中國的關係丟還給白宮去處理,也好給綠選民一些安穩精神糧食吧!
台灣公民與非KMT政治團體有了這樣的認知,那麼整個KMT 70年來的統治體制就瀕臨崩潰了,還怕蒸發不了?台派該學聰明一些,做白日夢的主權呼口號,完全無意義,還不如想法子讓KMT早日徹底蒸發呢!
(摘自Ajin 在雙魚鏡部落格的留言)
(摘自Ajin 在雙魚鏡部落格的留言)
這點台派若不能徹底領悟了解,那麼頻率再高,規模再大的公民運動,再多的盛開太陽花,也無法將既有體制更換,那麼TRA就會形成有如山姆大帝給KMT用來欺凌台灣公民的專用許可了。那就完全失去TRA是要保護 People of Taiwan 的意義了。
臺灣關係法牽動美、中、台35年
鐘辰芳 10.04.2014 20:14
華盛頓 —
4月10號是美國實施臺灣關係法屆滿35周年的日子,美國政府官員和國會議員近來也在多個場合,相繼重申美國對臺灣安全的承諾。分析人士說,臺灣關係法對於保障臺灣民主體制至關重要,它不僅是美台安全關係的基礎,也牽動著華盛頓、北京當局和臺北政府的敏感神經。
實施已滿35年的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是為因應美國和中國關係正常化的產物,當初美國國會通過這個法律,是要確保美中關係正常化之後,美國仍然能維持和發展與臺灣的關係,並承諾提供臺灣必要的防衛能力,以便中國一旦以非和平方式脅迫臺灣時,美國有足夠能力協助維護臺灣安全。
實施已滿35年的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是為因應美國和中國關係正常化的產物,當初美國國會通過這個法律,是要確保美中關係正常化之後,美國仍然能維持和發展與臺灣的關係,並承諾提供臺灣必要的防衛能力,以便中國一旦以非和平方式脅迫臺灣時,美國有足夠能力協助維護臺灣安全。
在眾議院提出2014年臺灣安全加強法(Taiwan
Policy Act)的眾議員羅斯雷提南(Ileana
Ros-Lehtinen),在臺灣關係法35周年的國會簡報上說,臺灣關係法是美台關係的重要基石,但美國並沒有完全實現這個法律對臺灣的承諾。
羅斯雷提南說,在中國試圖通過經濟手段達到吸納臺灣的終極目標,並且在周邊區域作出侵略性作為之際,美國應該致力於協助臺灣抗拒中國任何形式的脅迫。
她說: “正如臺灣關係法所宣示,臺灣的未來前途,應該通過和平方式來決定。中國軍事和經濟力量的崛起,說明美國為何應該協助臺灣提高能力,抗拒中國任何方式的脅迫。”
羅斯雷提南說,在中國試圖通過經濟手段達到吸納臺灣的終極目標,並且在周邊區域作出侵略性作為之際,美國應該致力於協助臺灣抗拒中國任何形式的脅迫。
她說: “正如臺灣關係法所宣示,臺灣的未來前途,應該通過和平方式來決定。中國軍事和經濟力量的崛起,說明美國為何應該協助臺灣提高能力,抗拒中國任何方式的脅迫。”
華盛頓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博斯科(Joseph Bosco)說,臺灣關係法最重要的作用是在保護臺灣的民主體制,這也是專制獨裁政權最害怕的東西。
博斯科說: “中共獨裁政權1989年進行的大屠殺,足以和臺灣的反共獨裁政權在1947年犯下的暴行相比擬,但兩者都和最近臺北發生的示威難以相比。在民主體制下,那個示威得以和平落幕,僅僅是這個理由,就足以讓臺灣人民永遠拒絕和中國統一,也是臺灣關係法為何如此重要的原因,因為它確保臺灣有足夠的支持來抵抗中國的威脅。”
參與臺灣太陽花學生運動的2位代表魏揚和黃鬱芬,也在臺灣的學運告一段落後來到華盛頓,向此間國會及政、學界人士傳達學運的目的。
魏揚說,臺灣關係法對於保障臺灣民主體制極為重要,它讓臺灣得以維持民主自由的生活方式,他們希望奧巴馬政府向臺灣當局傳達一個資訊,就是臺灣人民不願被推向中國的專制體制。
To Ajin大:
回覆刪除現在問題是D黨裡面已經有人向中共靠攏了,還凍結台獨黨綱!
還能期待D黨嗎?
Thanks!
刪除D 黨並沒握有台灣前途的專利權,所以D黨如何,並不是關鍵。此外,也不能因為看到D黨內的一些壞蘋果,就斷定整個D黨就是壞蘋果,這樣也未免是以偏概全了。
當D黨執政時,許多人就會往D投靠。其實西瓜主義者,是超黨派的,不管K, C, 或D,都一樣,純粹屬於個人的投機毛病。
若台派人士能早日將目前體制的荒唐,呈現給全體選民,D黨就會主動靠攏回歸台派的。此次太陽花的震撼,已經對D黨的政治人物造成很大的壓力了:再繼續僅為選舉著想,很快就會被崛起的公民取代了。
關鍵是:有取代現行體制的決心嗎?啥是能取代體制的正確路線?
Ajin 大,之前舊yahoo 您跟雲程兄提過「UN下的自治區」這個概念,現在提出「台灣關係法下的自治領」。但都會碰到一個「基本法」的問題。因為蔣介石復辟的佔領當局以「流亡的中華民國」這個面具欺騙台澎人民,所有的民政管理都掛上「中華民國」憲法、法律等等「冠詞」。那麼是否可以用置換法,將所有「中華民國」用「台灣自治領」替換?這在數位時代,應是piece of cake. 另外那面旗,就將中間的白色漆成黃色。
回覆刪除
刪除既然知道目前維持台灣管理當局存在的法源是TRA,那麼最首先的階段工作,就是從事者概念上的突破與建立,再以此來推動奠訂基本法,如此就自動變成不能擋路的洪流了。
至於那些國歌,國旗,所謂圖騰性質的東西,是下階段要放鞭炮時才需要的,除非有策略運用考量之外,否則不必現在考慮。
站在純遊戲的角度來看,把所有文件上用「台灣自治領」取代 "ROC",那當然很可以,甚至俺鼓勵,真的拿一篇來試試,讓大家瞧瞧,有啥講不通的地方?鐵定通順得很啦!
版主大
刪除想向您請教一個問題
就是當年之所以制定TRA
是因為美國與中華民國在斷交之前
美國及世界承認ROC
所以盟軍讓ROC代管台灣
因當時ROC在國際上仍有獨立的實體政治地位
只是他的領土早已被PRC給統治
巧妙的讓ROC能借用台灣這塊土地...苟延殘喘
但 , ROC在退出聯合國 及 與美 日 英 等主要國家斷交後
實際上 , 就算是在國際間被蒸發掉
但台灣這塊土地還是存在
她還是需要政府來管理(在建國之前)
所以美國趕緊制定TRA 來確定台灣這塊土地在世界上的定位
當然讓ROC政府繼續擔任管理當局
實際上中華民國早已不存在
他只是躲在TRA保護之下 及 台灣土地之上的幽靈?
所以現在美對台政策 其實是對台灣這塊土地的政策
跟ROC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這樣分析正確嗎?^^
補充一個問題
刪除PRC能不能把手伸進來 , 代替ROC接任當台灣的管理當局 (只要美國同意的話)?
所以現在的局勢 , 實際上是在爭奪誰當下一屆台灣管理當局的寶座囉?
大體上這樣不錯,但需知道一個前提,山姆憑啥制定TRA? 另外,為何1972年之前,ROC住在台灣,卻還代表中國在UN安理會,但並不擁有台灣領土主權?
刪除這兩個問題在雲程大那邊已經論到頁破卷爛了,只有兩個因素:1. 二戰後期的敵性反轉,2. 舊金山合約刻意留下台澎未定尾巴。
從這觀點來看,山姆對台澎的問體處置,70年來一切都是透過蔣介石的KMT到今天。連228時,山姆也自己當馬伕輸送KMT軍隊來台灣屠殺當時的戰敗國的民眾。所以台派的主張,根本是從來沒有在山姆的記事簿裡面有任何重要性。
好了,長話短說,沒錯,誰能掌握台灣管理當局是目前的主檔戲,但切記,這個競爭並沒有PRC參加的份,因為若PRC參加,那整個台灣管理當局就根本沒有必要設立了。
另一點注意,台澎與中華民國的唯一差別在於金門與馬祖。TRA的涵蓋範圍完全沒有包括金門與馬祖。
希望這樣能回答你一些疑惑。
或許 , 能夠理解美國當年設立台灣管理當局及讓台澎地位模糊化的必要性
刪除但 , 當年自己設定並且找來擔任台灣管理當局的政權
今天或許會變成威脅美國西太平洋 甚至國家安全的不定時炸彈
美國當年或許就是擔心這樣的狀況
才不會讓台灣獨立建國 , 或讓台灣人自己擔任台灣治理當局的重責大任
到最後結果還是一樣...
如同當年李世民為了鞏固李氏王朝
設立 藩鎮系統...
結果...被安祿山這個大藩鎮打回長安...
擔心的事終究還是會發生
反而更因為擔心 , 所以設定一些東西來提防
結果那個東西反而讓噩夢成真...
這次有兩件事促成台澎從刀口下安全避開:1. 北極熊出洞,2. 太陽花盛開。
刪除這兩件事都完全出乎白宮,中南海,或凱道盡頭意料之外,也從來沒有被算計過,根本讓三方面都目瞪口呆。結果這兩件事不但發生,而且發生得很快,很震撼,確實把台澎從刀口下給救出來,讓原本山姆典當台澎的計畫完全遲延擱置下來了。(1972年季辛吉那時早就寫好十年內典當台澎給北京的計畫了)
偶發事件嗎?或許!但不得不讓俺再起萬分敬畏的心,上帝是眷顧愛護台澎居民的!俺們也該盡自己本分,確實疼惜這個故鄉,絕不以台灣的代價來建築自己的功利塔,否則終究都會遭受詛咒。
台灣之罪,懷璧其罪。所有外來佔領者,也都因懷璧而淒慘下場,400年來無例外。
心誠者,無敵也!
北極熊之所以會出洞 , 是因烏克蘭的緣故
刪除讓這隻熊不得不出來
而烏克蘭的局勢 又跟台澎有些許類似的情況
一切都是地理環境所塑造而成的
是神所創造的
所以人類再怎麼玩
自身也是神所玩的一粒棋
一切都在神所寫好的劇本上
我們只是來演的
本來觀察局勢
灰心 服貿快被過關
台灣社會大眾似乎無人警覺大難臨頭
突然一群弟弟妹妹 衝入立法院
跌破大家眼鏡...
那是一種很難講的力量
那群大學生
給全體台灣人一個力量
一種能夠當成後盾的力量!
他們很像剛出生的嬰兒
嚎啕大哭 哭聲中卻又有強大的力量!
不過...說到 "所有外來佔領者,也都因懷璧而淒慘下場"
這...不知道是不是美國不願意親自佔領台灣的主因的其中之一...
擁有台灣 , 但不能讓別人知道
再讓他人來爭奪 藉此獲利?
並保障美國安全!
不過,回到現實面,金門與馬祖也是一個大問題。好像不少人也不願意放棄這兩個地方呀。
刪除路人丁
路人丁大大
刪除要命的話,需切除的癌細胞,能不割捨嗎?
金馬本屬中國的,台澎卻不是。與金馬掛勾只能加速台澎陪葬。讓金馬公投歸屬,居民自選國籍,這本來就天經地義。況且只有中國人具足夠的厚黑修養才有能耐把贓物當作自家寶貝來享受啦。
若是讓金馬公投歸屬,居民自選國籍,
刪除結果不難猜,選「中華民國」,然後又一面在台灣向中靠攏...==
金馬公投歸屬與國籍的選項內只有二選一,
刪除"你願意接受北京管轄領有中華人國國籍嗎?"
YES █ NO█
應該是把ROC 丟回 金門˙馬祖才對
刪除所以金門馬祖人 其實也無須公投
今天是有人故意把台澎 跟金馬綁在一起
然後讓中國可以伸手進來台澎
所子今天台灣跟中國的問題
其實原本應當是金馬跟中國的問題
所以金馬是不是 人家刻意留下來的伏筆...
這2座島中國打不下 也夠奇怪!
因為打下來 ROC自動升天...
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
我們是否要製造局勢 讓金馬回歸中國?
太陽花學運,處處有著上帝運作的痕跡
刪除讓台灣從刀口下閃開
330那天天氣早上晴朗下午涼爽
可是329晚上及當天晚上卻是狂風暴雨大作
天有異象 50萬人上凱道之前、之後都是狂風暴雨
偏偏50萬人上街頭時,卻是好天氣!
台灣人真的是要感謝 上帝
遵循 神的心意 愛護這塊土地及人民
聯合國在國際法上的定位只是一個類似歐盟或東協的國際組織,地球上並沒有任何一套法律授權聯合國為世界各國上級的世界政府。任何國家與UN的關係,明白點講只是俱樂部與會員間的關係,並非上對下的絕對關係,任何國家間的行為往來還是必須透過大量的條約協定來運作,而UN這個平台就是提供各會員間一個條約運作更簡便有效率的機制而已。並不是說,任何國家間的爭議都必須要透過UN才有資格或辦法解決,瑞士之前並未加入UN就是一個顯著例子。這點是台灣人長期比較容易忽略與陷入迷思的地方。由這個角度來看來看UN的中國代表權,為何安理會它跟其他四大常任理事國有否決權,就很容易理解,VIP與非VIP的差別而已。
回覆刪除至於ROC政府,並不會因為退出UN這個俱樂部而蒸發,充其量只是不能享受俱樂部中國VIP的權利而已,就如PRC尚未進入UN的年代,一樣是個國家。就法理上而言,世界上只要有一個國家政府仍承認ROC政府代表中國政府,它還是會存在(實際領土僅限於金馬),只是影響力大小而已。
然而這一切都與台灣領土地位無關,任何涉及領土地位的移轉變更還是必須要有條約法律的依據為準,而台灣地位就是建立在舊金山和約體系下尚未解決完畢的問題,一切還是要回歸到國際法的規定。
過往冷戰期間美國政府承認ROC-KMT(一體兩面)政府代表中國政權,讓台灣領土地位未解決的問題暫時隱身在冷戰大衣下。這是一種外交上的權宜措施,讓KMT政權(蔣系軍閥)撐起了自由中國的門面,也暫時混同了KMT政權與台灣地位的關係,避開了領土的爭議。這是45-79年間,台灣統治當局的狀態。
但79年的斷交,在政策上被迫讓台灣問題 必須以更加以簡化的面貌從冷戰大衣下直接走上檯面,美國承認的ROC-KMT體制政府這時已不得不簡化成了KMT體制政府,只是時間倉促,由KMT體制政府直接轉化而成的台灣統治當局模糊了問題的焦點,加上島內戒嚴依舊,政治宣傳需要,讓台民誤以為ROC政府就是TRA底下的台灣統治當局。
事實上KMT體制政府才是TRA底下的台灣統治當局。因此無論TRA,三個公報,六大保證都是針對KMT政權的台灣統治當局而來,這是卸除了ROC大衣下台灣當局的實貌。隨著總統直選與政黨輪替的產生,TRA台灣當局的定義或許已加入了台灣民選政府的內涵,但KMT政權因素並未完全由美國政府外交策略中去除,這或許能解釋為何美國政府政黨屬性如此偏好KMT的原因。
台灣的ROC體制是美國藉由亞太戰略佈局所帶來,也成了台灣領土地位的原罪。過去70年來,台灣由ROC-KMT體制的統治當局已經由中美建交被動成了台灣KMT體制當局,雖然卸除了ROC的鎖鍊,不用再背負中國代表權的枷鎖。但台灣民選政府的內涵並未隨著政黨輪替的產生改變美國政府的戰略思維,民主選舉只是更加強了統治當局的正當性。因此如何把TRA建立以來,KMT體制為主的台灣統治當局成功轉化成了台灣人民授權為主的統治當局,便成了現階段重要的課題。這也是讓台灣地位早日水落石出唯一的方法。
所謂TRA實際還是在一個中國範圍內的,中美建交公報說的很明白: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並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在此範圍內,雙方同意,美國人民將同台灣人民繼續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
回覆刪除看到沒有,美國人民和臺灣人民繼續保持非官方關係,並且是“在此範圍內”,此範圍是什麽呢?上面說的已經很明白,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胡亂擴大解讀是沒有用的。
7.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支那人!!真可憐,差點忘記你們國內是看不到建交公報英文版本的。傻逼!別在那自high~國際上條約內容有爭議都是以英文版為準,你們確實是被老美婊啦!習老大不敢告訴你們的。
刪除國際上條約內容有爭議都是以英文版為準?這是誰的規定?這是哪里的規定?這是你規定的麽?
刪除何況,中美對公報的翻譯並不存在爭議,以上所引用的中文,完全出自美國自己的官方中文網站,(http://www.ait.org.tw/zh/us-joint-communique-1982.html)
美國自己都這樣翻譯了,何勞你滿口不平?你比美國人還美國人?真可笑!
唉,真煩!基本常識都沒有,連 "acknowledge" 的意思也不懂!那不過是說:"我聽到了!" 就這麼多。
刪除硬要把 "acknowledge" 用漢字寫成 "承認" 而自我意淫打一隻超爽手槍,連毛澤東崩活出來也沒辦法改變這種酵母腦的本質啦。
若那麼想要,好吧,就去向你們的中南海報告說,先把金門馬祖吞下咩,才隔那麼一條水溝,何不順手一撈就搞定了?怎地還需要動用這些志願的愛國奴才來這小部落格教育宣傳撒野?吃飽撐著咩?
說到你傻逼真的還不承認,你們五毛最近很多喜歡拿那個來說嘴,不要把你們中學課本學到的鳥東西拿來獻寶啦。
刪除AIT網站上的中文版本指的是"文件"(這個字你到底懂不懂呀?),中文網頁上列的就是這個。也就是當初中美雙方簽訂定時,中方所持的中文版本,不是尛美國立場啦。當然還有另外一本美方所持英文版本的文件(右邊下載部分,你當然會故意看不見),只有那本才對美國政府真正有拘束力,也就是美國政府的立場。為什麼會這樣?美國條約法規定的,有興趣自己去查啦~林北沒那麼多時間理你。
至於為什麼同一個"acknowledge"兩分中文文件,上海公報(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http://www.ait.org.tw/zh/us-joint-communique-1972.html)跟建交公報會翻譯成不同的中文字,這就要問問你們愛說謊的外交部前輩了。
你們支那人真的很奇怪,英文差就算了,連中文理解能力都有問題,喜歡隨便用張飛來打岳飛,拿文字遊戲偷渡一些概念,這跟大概你們一開口就愛說謊的天性有關。不過這一套留在你們國內詭辯就可以了,少出來丟人現眼了。幫你打這篇這麼長了,夠你回去領賞了。
很顯然,這樣翻譯,這樣的中文文本,美國人是認可的,如果翻譯錯誤,如果美國人不認可,是不會刊登在美國網站上的。
刪除即便按你所說的,"acknowledge"翻譯成認知,那麽文本變成:美利堅合眾國“認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並“認知”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在此範圍內,雙方同意,美國人民將同台灣人民繼續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
我不知道,上面的內容你還有什麽高明的解釋,你能推翻美國人“在此範圍內”和臺灣人民保持非官方關係的說法嗎?
acknowledge 在牛津詞典中的解釋
刪除acknowledge
verb
[reporting verb]accept or admit the existence or truth of
接受,承認…的存在(或真實性)
[with obj.]the plight of the refugees was acknowledged by the authorities.
難民的困境為當局所承認。
[with clause]the government acknowledged that the tax was unfair.
政府承認這項稅收不公允。
[with direct speech]‘That's true,’ she acknowledged.
“對了,”她承認道。
[with obj.](of a body of opinion) recognize the fact or importance or quality of
(輿論團體)公認…的事實(或重要性、性質)
the art world has begun to acknowledge his genius.
藝術界開始承認他的天才了。
[with obj. and infinitive]he's generally acknowledged to be the game's finest coach.
他被公認為是這個運動專案最好的教練。
■express or display gratitude for or appreciation of
對…表示感謝,欣賞
he received a letter acknowledging his services.
他收到了肯定他的服務的感謝信。
■accept the validity or legitimacy of
接受,確認…的有效性(或合法性)
Henry acknowledged Richard as his heir.
亨利確認理查德為他的繼承人。
[with obj.]show that one has noticed or recognized (someone) by making a gesture or greeting
(做手勢或打招呼以示)答理,理會
she refused to acknowledge my presence.
她拒不理會我的存在。
■confirm (receipt of something)
確認(收訖某物)
這早就是餐盤上的點心
回覆刪除看看合意的價格端給唯一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