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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1日 星期五

什麼是猶太人的民族國家?



專欄作者
以色列面前的大問題:什麼是猶太人的民族國家?
托馬斯·弗裏德曼 20140215
在過去兩周,我已經從以色列發回了一系列專欄文章,因為我相信,如果國務卿約翰·克裏(John Kerry)將他的和平使命提高到一個關鍵的高度,為各方提出一個清晰的協議框架,以色列和猶太人就將會面對他們歷史上一個至關重要的抉擇。當他們真的直面這一抉擇時,以色列可能會出現大亂。因此要瞭解其背後的原因很重要。
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要求巴勒斯坦人承認以色列是「猶太人的民族國家」,確認如果以色列做出讓步,允許他們在約旦河西岸建國,那就將是兩個民族的兩個國家。他這麼說不無道理。但是內塔尼亞胡要想為這個問題找到答案,就必須先給另一個問題做出解答,而後者也是以色列人在1967年戰爭後重回約旦河西岸古以色列核心地帶——被猶太人稱為裘蒂亞-撒馬利亞區(Judea and Samaria)的土地以來,他們一直苦苦求索也一直迴避的問題。這個問題就是:
「什麼是猶太人的民族國家?」
由於克裏的不斷推動,以色列人已越來越難以迴避這一問題,他已經在以色列整個政治體系內掀起了一場激烈的辯論,一些部長尖聲攻擊克裏,並抨擊內塔尼亞胡,稱這個問題根本就不該拿出來說——就好像現狀是可持續的,大家相安無事似的。
例如,克裏最近在慕尼克的一次大會上注意到,如果當前的和平談判無法取得進展,「(反對以色列的)去合法化運動一直都在積聚力量,勢頭正越來越猛。人們對此十分敏感。有人在討論抵制之類的事情。」
一些以色列部長和美國猶太人領袖對克裏大加抨擊,他們認為他正在利用所謂的抵制、撤資和制裁(boycotts, divestment and sanctions,縮寫BDS)運動來彙集力量,向以色列施壓,迫使以色列做出更多讓步。我對此表示強烈反對。克裏和奧巴馬總統正在努力為以色列人的高速路做一條安全的輔路,要是在眼下這條奔著約旦河西岸的路疾駛下去,以色列和猶太人最終只會落個非常糟糕的下場。
非營利機構列烏特研究所(Reut Institute)研究以色列社會最棘手的一些問題,我非常欣賞它的創始人吉迪·格林斯坦(Gidi Grinstein)的表述:「我們正處在歷史的關鍵時刻——遠比許多人意識到的要重要。」自1936年起,「猶太復國主義運動就一直尋求在錫安建立起一個至上的多數派,這個多數派是猶太的、民主的,由此最終接受了兩個民族兩個國家的原則:一個猶太國家和一個阿拉伯國家。」雖然發起了一場勢頭兇猛的定居者運動,意圖吞併如今的約旦河西岸,但以色列還在繼續對全世界和以色列人民說,在理想的安全狀況下,它會放棄對被佔領土和其中的250萬巴勒斯坦人的控制,達成一項兩國間的協議。
如果克裏的使命因為以色列人、巴勒斯坦人、或者雙方都猶豫不決而無法完成,他就會要麼暗示、要麼明確無誤地宣佈,這種兩國方案不再是一個可行的選項,「那就會將以色列置於一種全然不同的範型,」格林斯坦說道。他最近出版了一本書《靈活刻板——猶太人適應力的秘密》(Flexigidity: The Secret of Jewish Adaptability)
這將迫使以色列走上三條糟糕路徑中的一條:要麼是單邊從約旦河西岸部分地區撤軍;要麼是吸收當地的巴勒斯坦人,並授予他們公民資格,由此使以色列成為一個多民族國家。或者兩者都沒能實現,以色列自然就成為某種實施種族隔離的國家,永久控制250萬巴勒斯坦人。除此之外,別無選擇。
格林斯坦指出,這三種選擇有一些共同之處,就是都會引發「大規模BDS運動的爆發」,而「這場BDS運動的核心與以色列的政策無關,而是關乎以色列的存在:他們想要以色列消失。如今讓BDS運動不至於失控的是,我們仍然在兩國方案的範型中。」他補充說,如果這一範型不復存在,不僅是BDS運動會取得更新動力,而且它和世界上那些只是對以色列佔領約旦河西岸看不順眼的人就沒有太大分別了。
另外,作為「猶太人的民族國家」,意味著以色列的價值觀不能與猶太人大離散(絕大多數的美國猶太人都會在投票時傾向自由派)的價值觀或者與美國——以色列唯一的真正盟友的價值觀背離太遠。格林斯坦又說,「一旦這種情況發生,以色列和美國以及美國猶太人之間的關係就會不可避免地變得對立。」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沒人指望以色列會對巴勒斯坦的任何主張予以退讓,或者接受不安全的邊界,或者准許巴勒斯坦做出任何出格的舉動。克裏也並非這樣要求。以色列應該努力爭取,保護自己的利益。格林斯坦總結道,「但人們必須能實實在在地看到,以色列真心想要終結它對約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的控制,」不然的話它不僅會面臨BDS的問題,最終還會與美國、與越來越多的美國猶太人發生矛盾——這將「使以色列從團結猶太人的力量變成分裂猶太人的力量。」
所以,回應克裏的計劃,這說到底有關一些深層的問題:猶太人的民族國家是怎樣的——海外的猶太人和以色列的親密盟友美國,未來又該如何看待它。
翻譯:曹莉


13 則留言:

  1. 看了兩次,真的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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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哈,不奇怪!俺看了比你多兩次,才自認理解!建議最好拿一張地圖對照,那就更容易明白。

      最主要的是:
      以色列若要堅持主張的領土,那麼就不能不接受非猶太人當國民,那麼以色列的民族國家就不再是純猶太人的國家。若要堅持清一色猶太人國家,那麼就必須撤回戰爭所佔領的領土,讓巴勒斯坦人在該地區建國。這種困境讓以色列猶太人與美國猶太人因不同主張而產生隔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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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麼中國又是個民族國家麼?

      表面上說是多民族國家,實質上卻是漢民族沙文的「民族國家」

      從歷史到國族觀全是漢人民族主義那套,
      直如病原性感染一般,還美其名同化

      邏輯敵不過大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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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俺愛死這句 "邏輯敵不過大面神",

      然而,一旦擁有大面神,啥都敵不過的!從土龍崛起之後,鬧事的因與果都可以隨便亂拗,依方便而製造言論,依情況而說明原委,這還需啥樣的邏輯?定義可以隨便更改,法律範圍可大可小,那還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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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人怕強,強怕雄(狠),雄(狠)怕沒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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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現在以色列國民中就有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了。

    以色列國早就已經不是單一民族國家。

    他們有一百五十萬的阿拉伯人。

    如果以色列把巴勒斯坦吃下來,新的以色列國將有五百四十萬猶太人,以及一百五十萬加四百四十萬(維基),總共五百九十萬巴勒斯坦人。

    以色列就再也不是以猶太人為主導的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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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前的以色列國,所謂國民僅是猶太人血統。非猶太人,縱使居住以色列的佔領地,也不算以色列國民。所有的領事權還是經由以色列官方辦理。換句話說,是公開的國內殖民。所以這篇文章才會點出三個選擇。

      對比小圓帽人有嚴謹的定義,土龍人為了統治,全部照收,中華民族就是發明出來一個極概括性的沙文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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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以色列國民並非僅有猶太人,也包括一百五十萬阿拉伯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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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哈,這裡很可能須要有個國民的定義了!

      縱使阿拉伯裔人拿以色列護照,只要上面有個記號說是阿拉伯裔,那是國民嗎?香港人過去拿大英護照,加個香港,這就夠了。香港人是大英國民嗎?被殖民者與正常國民之間的分別有時是須要分開看的。

      連台灣這樣的地方,高外都不把台巴看成國民了,何況以巴?如果不管族群,若完全是一律平等的國民,那麼今天以巴的紛爭就是鬧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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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可以選議員的,是完整的國民,這些人是當年以色列建國,留在原地的巴勒斯坦人。

    至於,佔領區的巴勒斯坦,最初是約旦和埃及佔走,後來又被以色列打退,這些巴勒斯坦人就是我們一般所說加薩走廊與約旦河西岸的無國籍巴勒斯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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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喔,是呴!留在原地的巴勒斯坦人,有趣的一群!

      那麼這群大概也不在乎,也不參與巴勒斯坦的建國運動吧!反正是非猶太的以色列國民了!

      那麼這群在以色列國民當中算是少數,至於他們在政治上的參與權如何,鐵定很有趣!就算巴勒斯坦建國完成,這群留在原地的巴勒斯坦人可能也不會離開以色列加入巴勒斯彈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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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大家好

    小弟在2007~2008 左右無意中看到一篇文章
    指出 WWII 之後有兩項國際法原則已被推翻且被新原則取代

    第一個新原則是國家不可以增加領土為目的發動戰爭
    (以前傳統上打輸的國家要割地給打贏的國家 WWII之後發現這個原則會使國家間永無寧日 因此WWII和約也沒要求戰敗國割地並能保有原來的領土)

    第二個新原則是即使土地被佔領五十年 佔領國仍不能擁有當地主權
    (確實說明記不清了 印象中是拿WWII戰後一大堆國家獨立作例子 這些地方原來都被 英法荷等國佔有超過五十年)

    第一個新原則是已經被實踐確立的
    案例是伊拉克打科威特那次戰爭

    第二個新原則是現在進行式 必須依靠以色列配合才能圓滿的把舊原則拋棄
    那篇文章並建議以美國為首的國際社會應向以色列施壓 使其在 2017年之前退出佔領區
    並說即使無法說服以色列 世界各國也不會承認 以色列在2017年之後擁有佔領區主權


    在沒有其他創新方案的情形下 美國或是國際社會會加大動作是正常的 畢竟只剩三年了
    (TOM CLANCY 的創新方案是教廷出場參一角)

    以上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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